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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从城市发展、税收看户籍改革公平性矫正
张魁兴
进京落户不是一个“难”了得。著名维权律师程海,2003年进京,2005年在京购房,且是硕士学历,但不能落户。于是,程海开始法律维权,2007年4月18日和19日,分别将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异地户口自由迁移手续。(5月5日《新京报》)
如果从法律上说,程海肯定有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6条规定: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而且这个条例没有作废。但是,事实上这个条例不被遵守,现在能不能进京落户不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由公安部和北京市政府说了算。公安部和北京市政府的规定凌驾上位法,已是近乎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在此种语境下,程海提起的行政诉讼被裁定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这种“正常”却是以牺牲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迁移权为代价的。难道北京就是北京人的北京,外地人就无法成为北京人吗?事实上并不是如此,除政策允许者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能够打通各个环节的人也能落户北京,只有没有相当关系的人想落户北京难如登天。
我以为程海律师有两个观点是对现行户籍制度的有力嘲讽。
一是城市人口限制论是错误的。从全世界经济发展规律看,现代化意味着城市化,多余的农村人口要永久性地迁移到城市就业和生活。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几十年后也无法实现小康社会,农村人要实现小康社会,以劳动者身份进入城市是一条捷径,城市有责任有义务接纳农村人。再是,农村人是城市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城市应该鼓励农村人进城。在民生成为第一大事的今天,城市以管理难为由限制农村人进城,不仅于法无据,同时也是缺乏人道的,城市没有权利限制农村人到城市寻找富裕。
二是纳税人有权享受同等公共服务。程海接受采访时说:“每个人进到北京都是纳税人,理应同等享用教育、政府服务等公共资源。政府收税就是一种承诺,必须提供同等服务,收了别人税钱又不提供同等公共服务,是说不通的。”北京税收有多少是外来劳动者提供的?似乎没有官方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小数字,因为北京是一个开放性的北京,不仅欢迎资金进入北京投资,同时也欢迎外地人到北京消费。根据共建共享的原则,外地人为北京的繁荣做出了贡献,理应享受与北京人同等的公共服务。限制外地人进京落户,显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制度性歧视。
现在全国正在进行户籍改革,有的省份取消了农业户与非农业户的区别,无疑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随着人口的自由流动,户随人走是大势所趋。那种只要他人贡献税收,不要他人户籍的政策迟早得土崩瓦解。当然,要走到这一步还很难。然而,户籍改革是必须的,因为现行的户籍管理造成的不平等无处不在,近年来不断有人大代表提交应当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的议案,公安部也承诺加紧《户籍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力促《户籍法》早日出台。希望户籍改革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矫正现行户籍管理中的种种不公平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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