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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义兴 个人文集
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扩大消费成为节日市场的主题。据商务部监测,5月1日至7日全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0亿元,比去年“五一”黄金周增加15。5%,其中餐饮业增加17%。据全国假日办初步分析,“五一”黄金周旅游总量创历史新高,从各地反映的情况分析,接待旅游人次和实现旅游收入同比会有一成左右增长(《新京报》5月8日)。
其实不用说,一个由行政命令安排作出的“集中”黄金周假期,让消费者在七天时间内蜂拥而行,涌向全国各地的风景名胜和商业城市,按社会常识,要说各地的餐饮与旅游等商业收入没有增长,恐怕的确谁也不会相信。但是,如果想让人觉得这样的商业性增长是良性增长,或者说如此的黄金周安排是一个符合人性需要的行政决策,恐怕同样也会让人勉为其难。而在笔者看来,现在的“集中”黄金周至少就有三重危险:
首先在行政理念上,一种行政制度的选择,特别当这种选择涉及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时,公共福利的最大化理应成为行政的最优选择。而从黄金周的七年历史看,每一次黄金周后的盘点,社会公众所看到的几乎都像上述的盘点一样,那就是千篇一律商业性收入数据,而没有与此商业收入所对应的环境、安全、交通等方面的黄金周成本账。而这如此不计成本只算收入的盘点,不但与行政的法定职责追求相距遥远,就是与一般商业性利润要去除成本的算账方法都不如。且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如此的黄金周盘点竟是出自商务部——一个行政机关,对此,人们就不得不对如此黄金周盘点方式背后的真正行政理念表示怀疑。
再从市场角度看,从黄金周的历史就能轻易看到,每到黄金周,客运、商场、景点总是出现周期性的人满为患,伴随的也是服务质量下降、宰客现象屡见不鲜,结果也是消费投诉成倍增长。对此,人们同样也不得不想问:如此的市场乱象,尤其当其是源于一种行政安排时,这难道就是行政行为所想、所应刻意追求的市场效应吗?而这“权造”的所谓市场繁荣能说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现象吗?想结论应是不言而喻的。
而从消费权利立场,如果承认休息与消费是社会基本权利的话,那如此的休息和消费权利就应当是可以选择,并且这种选择的权利还应当是能得到行政充分尊重和保护的。然倘若如此的权利不能选择而只能服从,那严格地说,这就不是权利只是义务。所以在此人们同样也想再一次发问:如何当一种公民权利不成权利,却成事实上的义务时,那这是不是可以说是剥夺,而如此行政决策的背后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行政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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