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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成"股歌",谁是背后的推手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1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李振忠 个人文集

5月9日《北京晚报》报道:“起来,还没开户的人们,把你们的资金全部投入诱人的股市,中华民族到了最疯狂的时刻,每个人都激情地发出买入的吼声!快涨、快涨、快涨!我们万众一心,怀着暴富的梦想,前进!前进!前进!进!进!”昨天,记者手机上出现了近日来火爆的“股歌”短信。

国歌,不仅在民族灾难深重的战争年代、国难时期,鼓舞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走上战场,走上抗日救亡图强御侮的道路,即便是和平年代,其历史价值,鼓舞价值,凝心价值也丝毫没有褪色,我想,即便是数百年、数千年之后,这首旋律昂扬,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国歌,仍然有其宝石般的价值,必将在民族的历史上,放出永远的光芒,而就是这样一首歌,一首歌的歌词,被恶搞成“股歌”,并被广泛传播,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了。

作为“股歌”的原创作者,应当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一个把国歌当恶搞对象的人,一个把国难当笑话对待的恶搞者,其道德水准、法律意识,都可以等而下之,你思想再活跃,再有才,也不能活跃到对国歌无视的地步,你再有天赋,也不能天赋到把恶搞当高尚的地步,所谓的天赋与活跃,只能看作是一种最低级的小聪明,这样的小聪明与道义上的法律上的跳梁小丑何异?

对于一条短信的原创者,笔者仍然觉得,如果没有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淡薄、民族意识的淡薄、国耻意识的淡薄,这种恶搞短信,充其量只能做自我的欣赏,仍然只能停留在自己的手机上,而这样一条短信却在股民中满天飞,与短信运营商的推波助澜难道没有关系?与某些股民的民族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难道没有关系?一条短信如果没有欣赏者,它又怎么可能到处传播,而短信运营商岂不是就是这种无视法律短信的推手?

“思想活跃,有搞笑天赋。”“改编的人非常有创意。”这是两个接受采访者的一种态度,没有斩钉截铁的痛斥,也没有对恶搞现象的反思,甚至记者也在开头写道“尽管这条名叫‘股歌’的短信内容非常有趣,也非常贴近生活”,可以说从这些议论和描述中,人们可以感受到包括记者在内的公众对如此短信半毁半誉,这应当才是恶搞之所以盛行的社会原因,当公众不再有明晰的是非观念,当公众不再有鲜明的爱憎,这样的恶搞才会在半遮半掩中得到一半的赞誉,一半的宽容,这种宽容和放纵,才是恶搞者受宠、生存的土壤。

没有人对财富嫉钱如仇,也没有必要对“快涨、快涨”的股民心理泼一盆冷水,但要知道,曾经鼓舞并且正在鼓舞民族精神的国歌,绝不可以用来进行疯狂的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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