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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俊
2006年4月27日,到福建漳浦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的漳州市安监局一位副局长,酒后在酒店殴打一女子,致该女子至今仍住院治疗。该副局长11日被警方行政拘留。(5月12日新华社)
殴打无辜女子,现在被行政拘留,该副局长算是尝到苦头了。记得媒体当时追问这件事情的起因时,该副局长以“误以为她是卖淫女”来作答。且不说卖淫嫖娼不归你安监局管,即便是遇到卖淫女,就可以随便殴打吗?
在某些执法人员眼中,妓女一类已被“贱民化”。抓住就能肆意“折腾”。在一些扫黄行动中也能看到,对这类人员或“揪住头发”或“按倒在地”,总之怎么高兴怎么来,反正别人也不敢反抗。这不仅不是文明执法,倒有些野蛮行政了。这位安监局副局长,虽然管不了扫黄,但他在酒店误以为人家是卖淫女,就上前用语言骚扰(不排除寻花问柳的可能),甚至大打出手,就说明他骨子里的“贱民思想”在作怪,这是很危险的信号。他即便不在今天翻船,总有一天会在别的事情上出岔子。
这里不想为卖淫女辩护什么,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她们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走上这条路,触犯了法律,也该受到人道主义的对待。最后想问的是,这位打人的副局长被行政拘留5日。出来后,他还要担任安监局副局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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