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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杭民:医改方案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吗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1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吴杭民

“七大课题组已将各自的医改方案按时上交到医改协调小组并准备上报国务院。”有接近医改方案制定的知情人士透露。上述知情人士还表示,由于课题组都已和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签署了保密协议,可以肯定,到方案公布之前,不会再有更新的消息公布于媒体了。(5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

在人们还翘首以待全文公布医改方案草稿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希翼中,“医改方案签署了保密协议”这样的新闻,无疑让人们对方案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当深受“看病贵”这座“大山”压迫的老百姓,在对这次医改方案充满着企盼的漫长等待中,却听到了如此冷冰冰的消息,着实让人很不是滋味。人们不禁要问:医改方案难道成了商业秘密?捂着藏着,意欲何为?

在制定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政策前,让广大民众充分参与,虚心听取民众的不同呼声和意见,让普通民众拥有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有份量的话语权,堪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体现。在这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时的开门立法,无疑是很好的榜样,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可喜尝试。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并列出了四个征集途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展开讨论,充分提出意见。今年3月25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这两次开门立法,反响之强烈,意见之广泛,充分体现了老百姓参政议政的热情和对重大民生问题话语权的渴望,收效显著、意义非凡。

立法尚且如此,制定本就是施用于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医改方案,缘何要如此害怕“泄密”?是害怕听到反对声还是其他原因?“不会再有更新的消息公布于媒体了”,也就抹杀了人们对方案的知情权。

正如卫生部政策与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清华大学卫生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远立教授所说的,新的医改方案不应该搞得太过“神秘”,而应让更多的人都能参与进来讨论。在经历了前一轮医改的失败后,人们对于新方案表现出的担心,显然很正常。如何使新方案集思广益、更趋完善,让广大民众充分参与讨论,吸取各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无疑相当重要,这有助于人们对事涉切身利益的决策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打消或多或少担心。

在倾听公民意见正逐渐成为中国立法的规定程序的背景下,我们有理由坚信,医改作为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百姓对其方案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等不容抹杀。否则,人们难免会担心,捂着藏着出台的新方案,恐怕会再重蹈旧方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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