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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达 个人文集
年年"禁令"高喊的成都,在今年5月间又遭遇"难禁烧"之痛。从5月10日以来,周边农村焚烧秸秆引发的烟雾再一次袭击了这座刚刚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的历史古城。一时间,城市居民纷纷抱怨:这不是给"国家森林城市"抺黑吗!难道政府"禁令"又成了不起作用的一张白纸?(5月17日工人日报)
"难禁烧"之痛,痛在何处?痛在一方面,城市居民抱怨政府无能,管不住烧秸秆农民;另一方面,痛在基层干部有苦衷。据了解,从1999年开始,成都市就把"禁烧"工作当作政府每年的重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责任书》,对下级政府及干部进行考核。基层干部也真去落实。据温江区寿安镇禁烧办说,他们严格按照市政府禁令,采取了由镇上到村上再到农户层层签订禁烧责任书的办法,而且每天派出工作人员从早上一直巡逻到夜晚12点,发现一个灰堆就罚款100元。"焚烧"的要被罚款,"禁烧"不力的要被"扣分",但依然不能堵绝村民焚烧秸秆的现象。
在我看来,这些办法看起来都不错,既有目标,又有队伍,同时,还有考核和处罚措施。但我觉得这些办法,恐怕都不是上策。如果要说"痛",实质上"痛"在管理者习惯于行政命令、以罚代管的惯性思维上,"痛"在只禁烧"堵"而不想怎么去"通"上。
其实,包括农民在内,谁都知道,焚烧秸秆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一位上了点年纪的村民对记者说出了心里话, "哪个情愿烧!我们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马上就要插秧了,这么多秸秆不尽快处理掉将直接耽误农时播种。所以,烧不烧秸秆并不是农民的觉悟问题,而是秸秆能不能利用、如何利用的问题,也就是要是解决"通"的问题.
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民航总局就联合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各地应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气化、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成果。并且提出,到2002年,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等重要城市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到2005年,各省、自治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但是,至今多数地区,秸秆综合利用没有得到政府的足够重视,秸秆回收、加工、销售的产业链没有形成。
"通"的办法没落实,就在"堵"上做文章。一些地方地往往把贯彻这个《办法》的重点放在了以行政手段强制农民不许焚烧秸杆上,如果城市居民有反应,基本上没有人理会,农民照烧不误,基层干部包括当地环保等部门也视而不见;一旦上面对此事抓得紧了,一些地方政府只好使出严防死守、严查重防等应急手段,但如扬汤止沸,收效甚微。
实在说,最难的是基层干部。上面的领导开个会讲讲话、有关部门下发个通知,都是很容易的事,可是谁去真正走进农村、走进农民,真的去帮他们开发秸杆利用的项目?都说这类项目很多,前景也很好,可是谁去投入?谁去研究过为什么这类项目不好推广?好像都在说教,而说教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在例行公事,给上面看的。说穿了,还是没有真正地替农民和基层干部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我认为,解决焚烧秸秆问题,光靠宣传说教不行,光用行政命令强制也不行,重要的是有关方面要设身处地地替农民着想,把秸杆综合利用的项目更多、更快、更好地送到乡村,并帮助农民掌握相关技术,真正的变废为宝,把这些实事做好了,既为农民增收找到了出路,也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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