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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银 个人文集
张松龙是浙江省温州市蒲州街道上蒲村村民。“阳光投诉”时,他与乡亲们一起向政府官员投诉询问:村里的三产返回地指标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落实?投诉过去了十来天,张松龙他们很想知道投诉办理结果,问区政府,问监察局,问国土资源局,得到的回答却是“正在研究”、“还在办”。(5月30日《法制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工作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不公、执法不严等衙门作风一直以来是某些行政机关的通病,老百姓投诉告状反映问题也始终受找不到门、进不了门、态度冷淡、作风粗暴等问题所困扰。为彻底改变这一不良倾向,并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认真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许多地方许多部门建立和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于是“阳光投诉”成了新闻媒体争向报道的热点,也让一些老百姓心中的想法、难处、冤屈有地方说了,有地方申诉了,这无疑是给老百姓创造了更好的氛围和环境及有利条件。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不少地方或部门设立的阳光投诉形同虚设,即大多数存在只受理不办理的现象。这不,温州信河街的陈老伯对记者说,“我的经租房归还问题二十多年来已经反映了250次,对这次投诉,我本来也没有寄予很大希望。我不满意的是,‘阳光投诉’没有‘阳光’办理,我一点都不知道事情到底办得怎么样啦?”也难怪有人说:“市长、局长上街接受‘阳光投诉’时笑容满面、景象热闹。这才几天啊,‘阳光’怎么就少了呢?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去投诉了。”其实,类似情况并非仅温州存在,也许其它地方还更严重。
正如温州市政协委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戴北平律师所说,在法治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又在于公开。与“阳光投诉”相比,“阳光结果”更为重要,搞了“阳光投诉”,如果处理结果不公开,或者搞暗箱操作,老百姓就会对政府失去信任与信心。如果“阳光投诉”出现“叫座难叫好”现象,那就有违举办“阳光投诉”活动的初衷了。因此,关键是要建设阳光政府,要在制度建设上动脑筋,在如何建立形成“投诉有门、办理有效、责任到人”的长效机制上下工夫。要明白这种靠“阳光投诉”运动式的方法很难真正解决问题。
期待有关部门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事后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要认真分析、归类,逐条对照检查,要根据政策依据和界限,及时回复投诉群众并明确解决问题的期限,对一时不解决的问题,也要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深挖根源,对症下药,确保整改见成效。只有这样才能改变那种“光打雷不下雨”的状况,才能真正做到还政于民,权为民所用,才能有利于形成上下衔接贯通,左右协调联办的投诉网络和办事机制,才能解决某些部门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的问题,让广大群众切实体会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感受到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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