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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考生为何不能同时被几所大学录取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14  |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

熊丙奇   

“孩子数学有些失误,一道15分的题没来得及做,这下可完了,第一志愿肯定没啥希望了,掉到第二志愿学校,孩子又很不甘心,这几天一直在家里流泪呢!”一位上海家长在高考结束后,几乎第一时间找到我,问我怎么办。

除了安慰他,我也几乎毫无办法。

按照现在的高考录取制度,填好第一志愿并确保能进第一志愿实在太关键了。首先,据统计,参与第一批录取的重点院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达到95%。如果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以后各志愿的录取几率十分渺茫。其次,各志愿之间必须有较大“坡度”,方可使二、三、四志愿有一定作用,换言之,学校的“层次”必须拉开。比如在北京,第一志愿填报了北京大学,第二志愿就绝对不可填北京邮电大学,即便他们的录取分数有几十分的差距。有很多家长曾经十分不解地问我为什么会如此,是不是学校有“志愿歧视”?

其实,各所高校之所以“只招”第一志愿,实乃当前的录取规则所致——分数优先(划分录取批次),再志愿优先(根据填报的第一、二、三、四学校等级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再分数优先(同一学校志愿中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超过其计划录取数,那么这所学校将不再在第二志愿招收学生。只有那些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录取数的学校,方会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之后,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并以此类推到以下的第三、四志愿。

这种录取制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虽然一张高考志愿表上可以填近20所学校100多个专业,但是往往因为“第一志愿”填报失误,结果南辕北辙。更重要的是,你不可能在一张志愿表的同一批次录取学校中选择同一层次的几所学校。这被认为是填报志愿的大忌。形象点说,在北京,你只能在北大、清华、人大、北京邮电大学等同一层次学校中选一所报第一志愿,你根本不要指望被这些学校同时录取,或者一所学校不录取,你会被另一所分数稍低但同一层次的学校录取。换言之,如果你在美国,按照中国的录取制度,你报了哈佛,就不能再选择耶鲁、加州理工、密歇根,因为它们在“同一层次”。美国的高中毕业生会不会疯掉呢?很难说。

正是由于担心一分之差而掉入一所自己不喜欢的学校,所以我们的学生对高考“每分必究”,加上高考每年只有一次,成绩一次有效,不搞应试教育是不可想象的。还值得注意的是,为数不少的学生由于这种录取规则,进入了自己不喜欢的学校、不喜欢的专业,最终影响大学学习,甚至整个职业生涯。

笔者认为,我国高考录取制度,必须基于学生的选择权,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这一方面可以降低学生对高考分数的紧张感,减轻他们对高考的恐惧感和赌徒心理,而同一层次多所学校的平等选择,将真正让他们不过分关注分数;另一方面势必会在保障高考基本公平的前提下,带来学校招生自主权的进一步确立,学校将综合考虑学生的考试成绩、中学成绩等自主选择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而且,这将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学生自主性的发挥,将对学校的教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高校将不再像现在这样“稳坐钓鱼台,不愁没学生来读”。

学生同时拿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再作取舍,可能导致有些高校招不满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最担心这一点。他们反对学生平等志愿申请学校的理由,一是招生成本高,不像现在三五天之内,一所学校就可招满全部名额的学生,如果发出录取通知书等学生确认,则可能造成多次录取,招生时间和精力自然更多;二是教育资源配置效率低,有的高校即便多次录取,可能仍难满额,相对高教资源不充足的现状,这是“很大的浪费”。正因如此,某些尝试平等志愿录取的地方已放弃了这种做法。但必须看到,分批次录取制度,也是诱导高校不惜一切代价升等、升格的原因,因为层次上去,就可以在制度安排下,获得更好的生源。

笔者认为,相对高考内容改革,高考录取制度改革对教育的影响更大、更深远。而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最有可能实现的改革,不是取消或分解高考,而是将现行志愿填报改为平行志愿填报。这样改革成本可能更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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