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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喊冤”不如果断承担职责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20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刘纯银

6月11日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牙防组的“罪状”被确定为违规收取认证收入,负责人违规领取补贴、财务管理混乱。与媒体和公众痛批的声音不同,6月13日的研讨会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齐小秋说:“牙防组成绩是第一位的,问题是第二位的。”(6月19日《京华时报》)

据介绍,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1992年,全国牙防组在没有认证没有资格的前提下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证和推荐。此后十几年中,中国的消费者通过电视广告、牙膏包装等方式,渐渐熟悉了“全国牙防组认证”的字样。纵观牙防组事件,从一浮出水面到前不久卫生部的调查结果显示:牙防组违规的事实是铁板钉钉的事。但令笔者不明白的是:全国口腔卫生工作研讨会是研讨口腔卫生保健方面的工作,为何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对于牙防组的违规认证不仅没有处罚和问责力度方面的表态,却在会上大倒“苦水”,甚至还宣称:“牙防组成绩是第一位的,问题是第二位的。”按此话题的逻辑:如果不是迫于社会各界的压力,牙防组是不会撤销的。或者有想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嫌疑。

尽管牙防组自成立以来,在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口腔保健水平、基层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卫生部制定我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监测口腔疾病发展、建立覆盖全国的牙病防治组织体系等方面发挥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笔者认为:卫生部门作为其直接监督管理单位,与其事后为牙防组“喊冤”,不如反思其所做所为,吸引教训,在多为群众服务上下功夫。这也是改变卫生部门在群众心中形象的有效措施。

正如有人评论所说:其实,卫生部成立牙防组本来就是一次轻率的行政行为,缺乏基本的论证和科学地决策。成立之后,又是老母鸡下蛋——只下不管,致使牙防组完全陷入一种缺乏管理的处境。卫生部的不负责,任由牙防组这样一个顶着国字号的民间组织,演变成为一个“准政府”机构。很显然,牙防组的为所欲为,与卫生部的纵容和认监委、民政部的不作为也有一定关系。如何消除牙防组的负面影响,当前最重要的是在弄清牙防组违规事实之后,更应该注视和面对的现实问题,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就像对待腐败分子一样,不能因为他们曾经做过一些好事,就不追究他们所犯的错误。甚至还宣传他们成绩是第一位的,问题是第二位的。

毛泽东主席曾说过:人不怕犯错误,就怕有了错误不改正。同样,对一个单位或组织来说,也是这样。按照此逻辑,卫生部应对牙防组违规认证行为,果断地承担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恰当的处罚更具有某种范例的意义。只有这样才可能消除多年的积弊,才可能真正取信于民。也只有这样,才警惕类似于牙防组“认证风波”那样的中介失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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