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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银 个人文集
4月9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王亚忱及其子王晓军等人的上诉,维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6月20日《中国青年报》)
王亚忱何许人也?王亚忱是1996年退休的老干部,曾先后当过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后因其与被告人王晓军、于雅君(华隆公司总经理)、曹裔睿(华隆公司会计)在申请华隆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同时,王亚忱采取欺骗侵吞手段,将华隆公司的财产非法划到以王晓军等3人名义成立的光大公司中,这些房产已脱离华隆公司控制,并被王亚忱实际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经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亚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子王晓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华隆公司总经理于雅君、会计曹裔睿分别判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按理说:领导干部在位时工作很忙,难得清闲,退休了应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最好时刻。然而少数象王亚忱一样的领导干部,不甘退休后的寂寞,甚至美其名曰“发挥余热”,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结果把自己送进了“大牢”。
永葆名节、一生一世清白这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意思是事情开始容易做好,但坚持到底很难,对于廉政建设也是如此。做事不能慎终,往往是行百里半九十,功亏一篑;做官不能慎终,往往使平生功业毁于一旦;做人不能慎终,往往夕阳落马,王亚忱晚节不保,教训沉痛。在这里,不仅干工作要慎终,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也要慎终。对我们来说,做人也好,搞党风廉政建设也好,做到慎始是容易的,最难的就是慎终。做到慎终,重在自觉,难在持久,贵在常抓不懈。要真正做到慎终,一方面对物质生活要自足,体现在“自足者常乐"上;另一方面对事业要有一股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就会固步自封,就会泯灭上进心,这是十分有害的。保持慎终,要有战胜自我的勇气,克服天生惰性,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和潜能,从而战胜自我,保持昂扬的革命斗志,永攀新的高峰不断向新的目标奋进,为革命奉献出自己的一切。
古人云:清廉是一种境界,也是一条底线。世上之路,弯路多,直路少;坡路多,平路少。若能做到走弯路不迷惑,走直路不得意,走平路不懈怠,走上坡路不畏惧,走下坡路不失控,人生之路才会越走越宽。南宋高宗朝端明殿大学士洪迈所著《容斋随笔》中,转述他的朋辈中书舍人朱仲友关于“人生五计”中的“老计”,更能将“下坡”要抬头的内涵揭示得更清楚。“五十之年,心怠力疲,俯仰世间,智术用尽,西山之日渐逼,过隙之驹不留,当随缘任远,息念休心,善刀而藏,如蚕作茧:其名曰老计。”这就告诫人们:特别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当一个人渐渐步入老境之时,应有淡泊名利之念,抛却患得患失之心,懂得收敛,珍惜清名,不作贪求,善保余年。
切切不可以为:自己退休了就好像船到码头车到站,自己的历史使命完成了,自己反腐败和不腐败的任务也完成了,可以松一口气了,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了,原来在台上、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敢做的事该做一做了,原来忌讳的事情可以无所畏惧了。要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不保持好晚节,同样会身败名裂遗臭万年。期待各级领导能吸取王亚忱教训,既要走好人生的上坡路,又要走好人生的下坡路。别弄成晚年在监狱里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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