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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达 个人文集
备受关注的湖南衡阳“亿元新区政府办公楼”被媒体“曝光”后,昨天,《第一财经日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湖南省发改委已经有所动作,准备于今日到衡阳了解相关情况。(6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
把“闻风而动”一词用在湖南省发改委面对媒体曝光衡阳“亿元新区政府办公楼”的反应,应该算很贴切,毕竟这个项目上不上马、合不合法,最基本的要看省发改委有没有审批。但“准备”、“了解”这两个词用在这件事上,不锡让人感觉在查处这个项目上,有些怠慢的意味——因为中央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无条件地执行,对于有违中央规定的做法,作为职能部门就应该迅速查处,而非仅“了解”,那么,湖南省发改委这个“了解”意味着什么?这关令人匪夷所思。
从这个报道不难看出,衡阳市对《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很有意见,从该市市长彭崇谷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的表情看,对此前《中国经济时报》报道的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很是不服,他认为,目前建设总的投入还没有掌握翔实数据,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把城里的老院子卖给开发商做建设,再转到其他郊区远一点的地方去盖一幢新楼”。湖南衡阳市石鼓区办公新址涉嫌把1亿元资金用来建设豪华办公楼。而且,彭崇谷十分肯定,“这是省发改委批准的项目,早在3年以前就已经批下来了,而且批得很顺利,大家都知道。”并特别强调,这个项目是合理合法的,原因是“原来的老办公楼破旧得不行了,各个部门都需要改善,很挤,连停车都没法停。”
应当承认,作为一级政府,应该有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如果真的是“原来的老办公楼破旧得不行了,各个部门都需要改善,很挤,连停车都没法停。” 新建办公楼,也可以理解。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石鼓区一名退休老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区人大只有18个人,区政协只有10个人,不足30个公务员的单位享用两栋办公大楼,每个人可以占用数百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这在湖南甚至全国都是罕见。”不足30个公务员的单位享用两栋办公大楼,每个人可以占用数百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这也不叫铺张浪费,而叫合理合法?
再说,“早在3年以前就已经批下来了”,就是建建豪华办公楼的理由吗?不错,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可是,关于禁止机关超标准修建楼堂馆所禁令是今年才有的吗?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都曾进行过全国性地治理,态度相当坚决,采取了关停并转措施,而且还将一部分退出来改作了他用,对有的责任人还作了处理。难道衡阳市不知情?即使今年的通知也有这样的规定:“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在不超出上述限额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凡超出规定标准的,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那么,“区人大只有18个人,区政协只有10个人,不足30个公务员的单位享用两栋办公大楼,每个人可以占用数百平方米的办公面积”怎么也能批准呢?对湖南省发改委对这个项目“批得很顺利”让人生发疑问。
还有,“穷”区兴建“豪华衙门”就能富民?据报道,目前全区有2000多人都没有加薪,这实实在在的民情不被看在眼里,却对建豪华的办公楼有兴趣,这也叫“合理合法”?区委领导说要把新办公楼建成“富民工程”、“ 民心工程”从哪能体现呢?这不是强奸民意吗?我认为,这是典型的顶风上行为,如果不深挖“豪华衙门”纵横交错的根源,不理顺行政管理的体制弊端和管理误区,就很难弄清这个事件的真相,也很难使“豪华衙门”热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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