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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银 个人文集
湖南省省长周强6月27日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构建和谐社会,法治是重要保障。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7月4日新华网转《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他们的综合素质,尤其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通过四个五年的普法宣传与学习,目前,领导干部学法已基本上形成了长效机制,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能力也逐渐上升。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学法与用法脱节,随意决策,甚至出现以权代法等违法决策现象,如有的地方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依靠长官意志和简单的行政命令来管理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在决策中搞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至上,损害了国家法律和政策的统一。这不仅带来了经济损失,而且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五”普法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这既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
要知道:领导干部学法的目的不仅在于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关键在于依法决策。依法决策就是依据法律来行使权力。正如周强所说:领导干部的决策权属于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法律赋予的,而法律又是广大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因此,领导干部决策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学法是基础,用法是目的。身体力行,做好示范,积极实践。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做学法用法的带头人;要坚持学用结合,广泛开展法治实践,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实践紧密结合;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决策重大问题时,重视按照法律程序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向一个新水平。
如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及依法决策呢?由于领导干部肩负多方面的责任,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好示范;二要统筹规划,勇于实践,强化落实。不仅自己要注重“带头学习”,而且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别人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学习法律的表率,个人的法律学习既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也要注重深度和广度,不能蜻蜓点水;既要制定学习制度,注重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和开展自学相结合,也要着力于带动班子和队伍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整体依法决策水平。
没有法制意识,在决策前根本就想不到要依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是我们实践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的根本保证。学法用法依法决策理成为我们每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提高素质、增强本领的必修课。这也是维护稳定大局,取信于民,凝聚民心,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责任心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同时,依法决策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这也是依法积极推进民主自治建设,尊重群众的自主的权利,加强民主监督有效措施。期待所有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的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确保我国社会经济朝着又好又快的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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