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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友
河南温县为了整治村容村貌“建设新农村”,该县在7月17日下发文件要求拔除村民屋前屋后的农作物,并动员该县公务员、医生和教师回到原籍“拔苗”,完不成拔苗10户的任务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与此同时,乡镇干部和村级干部中也掀起整治比拼大赛,落后者将受到组织上的处理。(8月24日《新京报》)
什么是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的描述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这是对新农村的全景式描绘,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它表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几个方面的建设,互相促进、相辅相承,同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主要任务。对此,中央曾明确要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然而,如此粗暴做法,一方面背离了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另一方面不仅让干部职工难以接受,即便他们接受了也是在违心办事,心里痛苦不堪,而且伤了老百姓的心。纯粹是出力不讨好,还有损政府形象,实在要不得。
那么,温县为何还要那样做呢?与其他不少地方如出一辙。目前,全国上下都在热火朝天地大搞新农村建设,这本是好事,但由于有些地方政府对新农村建设认识不到位,加之急功近利、盲目追求政绩,简单或者错误地把等同于“刷刷墙”,建“驴屎壳”工程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才有了温县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新村庄建设”,理解为拔草整顿村容村貌。
要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意义在于使整个农村的经济社会得到大的发展,使全体农民共享国家发展带来的成果和好处,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让农业的弱势地位有根本性改变,让农村社会取得全方位的发,是一项务实的任务。由此可见,建设新农村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工作,是涉及亿万农民的伟大事业,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克服任何追求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的思想,扎扎实实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着手,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而不是简单的拔拔草。
正如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所言,新农村建设是要实实在在在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是搞形式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