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金溪
1月17日,巩献田和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等人,给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国家机关和中央领导提交建议,呼吁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随信提交了已经草拟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草案)》(以下简称“巩案”),并得到了化学工业部原部长秦仲达等50名退休官员、学者及各界人士的支持。(3月3日新京报)
巩献田和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等人,给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国家机关和中央领导提交建议,呼吁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并随信提交了已经草拟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草案)》,这一杜绝官员贪污腐败的有力举措,被誉为“阳光法案”。
“阳光法案”值得期待。这是因为“阳光法案”所提出的申报财产内容及有关事项较为详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建议中说,法定申报人应申报的财产,包括本人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和已单独成立家庭的子女及其配偶的全部财产。此处所称的全部财产包括:土地、建筑物以及附着其上不可分割的物等不动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期权,汽车和其他贵重用品、饰品和字画、古玩等收藏品,以及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其他动产。申报人在境外、国外的财产亦须申报。申报的各项财产,应逐项列明种类、数量和价值及其来源。其中的主要财产还须列明所有权(或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证件的颁发机关、颁发时间和编号。也许有人会说,当事人不申报咋办?只要在阳光下,在一双双雪亮的眼睛下,操作就不再是难事了。
反腐倡廉呼唤“阳光法案”。这是因为官员财产只有见了阳光,才会有效地揭露一些官员隐瞒贪污腐败的各种私下操作。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些官员以权谋钱,最终总要消费,只要消费就会有消费的迹象。你的消费,你的财产,大于你的合法收入,且来路不明,群众可以根据网上公布的有关官员的财产收入,对其提出质疑和举报。同时,组织上也完全可以根据群众举报进行调查、问询。贪官想蒙混过关恐怕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阳光法案”一旦实施,一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也一定会调动广大群众对官员实施监督的积极性。这是因为随着民主监督渠道的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民主监督更加方便和快捷。比如对于官员财产是否合法的监督,只要上网就可以看到身边官员的财产收入情况。而对于身边官员消费大于收入的质疑和举报,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上纪检、监察部门的检举通道,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
还应看到,“阳光法案”的实施,对一些政府官员也是一种威慑。政府官员会随时想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手摸伸,伸手必被捉。说句实在话,“阳光法案”的威慑力量,从某种意义上是对官员的关心和爱护,是让一些官员在这种威慑中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阳光法案”没有理由不尽快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