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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荣
作为济南市标志性建筑和交通枢纽的黄河大桥将于3月下旬拍卖冠名权。此次拍卖的济南黄河大桥冠名权,使用期为5年,面向全国有实力的企业、单位。拍卖结束后,将采取“济南+冠名企业名称(品牌)+黄河大桥”的形式重新对大桥进行命名,并在主桥塔上和桥两端电子显示屏上对外公布。黄河大桥冠名权的拍卖,在济南市民中引起激烈争议。 (3月18日《河南日报》)
济南标志性建筑“济南黄河大桥”
黄河大桥冠名权进行拍卖,自然会吸引企业的眼球,因为济南黄河大桥坐落于黄河下游济南段,曾被列为“泉城十大景观”之一,而且每天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多,这有着极大的广告注意力。 黄河大桥冠名权进行拍卖,也会拍得一大笔钱。 黄河大桥冠名权如果拍卖成功,将成一种新的经济增长点。
《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群众认同感强,反映历史、文化和城市特色的地名不得实行有偿冠名;第二十二条规定,地名有偿冠名使用年限不得少于二十年;第二十五条规定,地名有偿冠名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名管理相关的业务支出,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而这此黄河大桥冠名权拍卖却是5年;黄河大桥管理处至今没向有关部门提出更名申请。他们凭什么自作主张进行拍卖?
对于城市公共设施的冠名,并不都可以拿来拍卖。这首先要尊重历史,尊重市民的意愿。我们的城市是老百姓的城市,而不是广告城市。我想谁都不想住在“脑白金路”。地名不仅是指认的符号,更是承载了历史文化的延续。使用时间越长,影响和价值越大。地名冠名权的拍卖,看起来获得经济效益,但更改却给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带来不便,老百姓将为此付出极高的社会成本。因此,黄河大桥冠名权的拍卖,必须广泛征求市民意见。任何人都不能够自作主张。
冠名权的使用本来需要20年,可黄河大桥的冠名权却是5年,其中的原因不难明白,就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名字换得越快,钱也就进帐得越多。如意算盘打是不错,可老百姓的情感却是被忽视掉。
其实,济南在冠名权的使用上是有教训的。1999年,济南轻骑集团靠拍卖取得工业南路冠名权。当年红火一时的济南轻骑集团现已被重组,许多人至今不习惯叫轻骑路,仍称呼工业南路。这就是不尊重老百姓的结果。
冠名权不是谁的赚钱工具,在黄河大桥冠名权拍卖之前,须要事先广泛的征得市民的同意。冠名权的拍卖,岂能如此随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