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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书议
汶川震灾之后,需经济重建。这需要时日,至于时间长短,主要看受灾程度以及震灾对于经济的破坏力。不过,可以想见的是,截至5月14日数据显示,地震已造成四川省17个市、州(四川省共21个市、州)不同程度受灾,损坏房屋415万余间、倒塌房屋21.6万间。此外路、桥等损坏情况以及经济损失评估还没有具体的数据统计出来。但相关数据显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范围已经超过10万平方公里,汶川地震的强度、烈度都超过了唐山大地震。从震情看,这次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的一次地震。
如此之大的破坏性,如果说救命是抢时战,而灾后经济重建无疑则是持久战。在当务之急救人生命之际,制度救助可以一时一地的倾全国之力;相对的灾后经济重建,则是长时期的、持久性的、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制度救助不可能再继续倾全国之力救助,实际上,这也是事实。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慎重审视灾后经济重建的问题。
灾后经济重建,主导力量在于民间慈善机构、团体以及企业的鼎力相助上。这里没有法理上的意义,只有人道主义的支撑。比如1999年台湾“9·21”地震后,在灾后重建中,持续性提供服务的有,南投县23个小区家庭支持中心、台中市的3个“国宅”服务中心;这些是当地政府委托相关福利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心。而纯民间组织有,如CCF则针对低收入户、单亲家庭,展望会则针对原住民、儿福联盟针对失依儿童等;这些民间组织,或独立或结合社会资源,从事特定受灾人口的跨区域服务。这就有效保障了资源的高效配置以及实际救助于灾民。
对于企业而言,可能与灾区灾难相反的则是一个巨大商机,在步入灾后重建阶段的一些基础设施、路、桥、学校、医院,以及房屋建设工程等,不但推动主要建筑行业、施工企业的商机,也带动了下游产业链的商机,比如钢材、水泥、化工产品等一应建筑材料的供应商。这里面考验的当然是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道义的博弈,如果企业能够抱有人类崇高无上的人道主义情怀,全力投入到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中去——须舍个人利益或企业利益,顾大家利益或社会利益。比如日本发生于1995年的阪神地震、发生于2004年的新潟地震的灾后经济重建中,没有缺少企业、慈善机构的贡献、救扶。很多企业支援大批物资现金,很多慈善机构团体组织义工和志愿者到灾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事实上,当前民间救助机构还不太完善,甚至很脆弱。期冀这次四川汶川强震能够激发起民间组织的人道主义热情,比如有很多企业、个人、团体以及慈善机构等在抗震救灾当头之际捐款捐物,希望不只是这一阶段性的临阵抗震救灾先锋或一时的一马当先,而是需时刻保持着持久的、高度的帮助灾区人民共度难关、重建家园的激情,切勿借机发国难财、借机哄抬物价、借机囤积商品(如药品、食品)资源等。
经济支援以外,还需要从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非物质援助。灾难之后所谓的“次灾害”比如灾区疫病预防、灾区人民心理疏导等,这些工作不但细致而且需要相当长的一段路程要走。所以,也要有赖于民间机构团体的支撑,比如志愿医疗小组以及相关熟悉精湛于防疫学、心理学的人去做。
毋须质疑,民间慈善机构、团体以及企业等,乃是灾后经济重建的主导力量。其帮助灾区建设的同时,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重构自身的建设。
灾后经济重建,还需制度性约束和保障。这里无关道德问题,只有法理上的问题。比如中央财政已经累计拨付四川救灾款22.4个亿之多,四川省财政厅也已调拨抢险救灾资金共计6.7亿元发放至各灾区。为了保证这些赈灾拨款能够高效配置、落到实处不打折,务必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法律体系保障,防范投机倒把,防范赈灾拨款损失、浪费以及挥霍现象。
比如美国新奥尔良地区在遭遇卡特里娜飓风之后,政府拨款重建家园,为了确保赈灾资金有效配置,美国政府和国会联合临时出台应对机构,确保资金的合理支出。这一点对于当前的中国状况不能不表示如此担忧,比如修建路、桥、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以及补贴居民房屋的支出是否能够做到“有钱用在刀刃上”?
除了健全拨款赈灾资金合理高效配置的制度性约束之外,其他方面的制度性约束也不能缺席。比如,对于地震高发区的房屋、公共设施的抗震标准执行力度也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上,从这里入手,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四川汶川震灾中,各大中小学校校舍倒塌数量惊人,据四川省各地教育部门不完全统计,校舍倒塌6898间(汶川、北川等震中重灾县信息尚未传出,数字未包括在内)。针对这次四川大地震中中小学校教学楼的倒塌情况,建设部已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这里面暂时不排除相关承建人或相关责任机构从中渔利而偷工减料造成“豆腐渣”工程的可能。抛开这些不说,为了保障今后再建类似于这种公共设施项目,务必出台更为完善、执行力度更严格的相关“房屋抗震标准”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楼房、豆腐渣工程出现,提高处于地震高发区的房屋建设抗震标准、抗震规格。
就制度重建而言,无论防患未然,抑或避免养痈遗患,也都不过是——正如《后汉书》中所言“若敕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消灭,害除福凑矣”。
故此,四川汶川7.8级强震,灾后经济重建需重塑两大机制:一是,民间团体救助层面上的社会道义机制重建;二是,社会制度层面上的法理机制重建。只要这两方面做好了、做到位了,灾后经济重建并不成问题、也不是难题。“人定胜天”的古老传说,也足可以在共同见证、经历过这场巨大灾难的这一代中国人身上实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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