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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鄢烈山,不说社会责任该说什么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5-22  发表评论>>

作者:胡建刚

关于救灾捐赠、爱心有无大小的争论,由来已久。尽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于捐赠行为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两种不同的看法分歧较大。一种看法说,一元钱和一百元在爱心层面上没有区别;一种说法认为,有钱人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富有者捐出的100元或许与穷人捐出的1元钱表现着同样的爱心;而如果富人也和穷人一样只捐出一元钱,那么就很吝啬,缺乏社会责任感。

昨日,著名杂文家鄢烈山先生撰文阐释了自己对“社会责任”的理解,文中说,“慈善捐赠本来是一种道德自觉,“社会责任”之类高调只可责之于已,不可强求于人。不同的个人,不仅经济能力有大小之分,对社会的认知和行为方式也各不相同。你可以做道德呼吁,却不可做道德督察,指责这个少了指责那个慢了。不然,就是在“爱国”的旗号下,对他人自由和权利的粗暴蹂躏。“(中国江西网 5月21)

光看其中的一段话感觉似乎很有道理,然而结合了中国目前的实际,却感觉只是一介书生意气,在现实里未必就是这个"理"。分析任何事情都必须在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评判。假使仅仅是一两个穷人患重感冒住院治病,需要人们施已援手,我们大可不必如此的费劲的又是谴责,又是全球呼吁的。要知道这次我们遇见的是突然的自然灾难,8.0级的大地震.我们面对的是以万为单位的民众,一群处在绝望与崩溃边缘的灾民。

地震的灾难让他们失去了亲人,失去了住所,失去了一切赖以生存的物质。捐助的必须性在瞬间被激活。可是,当这种需要变成了一个实际行动的时候,一些人退缩、逃避,远离了援助他人的行列,用一种漠然的眼光注视着灾区人民渴求的眼神。一个孩子尚且都知道捐出自己所有的压岁钱,一个乞讨的老者捐助时都念叨灾区人民可怜,难道他们就不懂得这样的道理?到底是道德胁迫了他们,还是他们胁迫了道德?

诚然,捐助的方式有多种,但是我们还要看清楚什么叫当前最主要,什么叫次要。大家都会明白送给一个快要饿死的人一根金条重要还是一个馒头重要?的确,他们可以选择长期扶养受灾孤儿,或者选择资助某个村某户人家的灾后重建,但是当灾难发生的第一时间里我们给他们应该是传递一种信心与团结的力量。而这种反映就表现在募集财物的多寡上,蜻蜓点水式的捐助本身就是社会责任的退步与逃避。

政府固然需要承担救助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现阶段政府的能力远没有我们想象的强大,在一切突发的大的自然灾害里,政府也需要依靠民众的力量,不是说众志才能够成城吗!说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与价格匹配的服务并依法纳税这是他们最起码的法律要求与道德底线。想想一些老总动辄以百万的年薪,难道他们的收入就真的就是心安理得吗?难道这里面就没有时代体制下一些因素在里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不仅仅是国家的税收。

说到自愿,还真不得不说起民众参差不齐的素质。面对如此大的自然灾难,不举全国之力如何谈重建家园?正如鄢烈山先生自己所说的“经济能力有大小之分,对社会的认知和行为方式也各不相同”。一些单位企业强行摊派捐助的行为的确让人心情不爽,但是,捐助了这一百块也还不至于让家里揭不开锅吧?相比于灾区的灾民,我们当前的生活无疑在一种莫大的幸福里.难道要等他们认知能力统一,并达到一定境界后在来募捐吗?大家都反对某些领导在捐助过程中的丑陋行为,总不成因此反对就停止募捐吧?任何法制、制度的完善都需要一个时间的过程,可是对灾区的捐助却是刻不容缓。

在非常时期、非常情况下,不能够用常理来认识事物,并作为行事的准则。按传统思维,我们不会用降半旗的方式为汶川灾难罹难者送别,因为他们都是普通的的群众,但是从情感的角度讲却体现对生命的珍重与惜别。在思想素质跟物质发展脱节的前提下,我们更多的要强调个人的社会责任。在利己同时也要利他,以此来维持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就跟婴儿学走路一样,在没有学会走前注定要先用爬的姿势,即使看起来不甚雅观,难入某些精英人士的法眼,但是这却是成长必须要经过的过程。

在现行的阶段,我们必须要强调企业、个人社会的责任。尤其是非常时期,特别是国难当头之际,我们必须要强调用道德的力量谴责一切漠视的眼神,为所有的民众都沐浴上人性善的光辉。借助于灾难的苦痛对民众进行一次教育与感化。让一切自私、利己的行为根绝于灾难面前。我们没有伟大的誓词,我们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我们有一双温暖的手心,扶携他人于危难之中。延续于中华互助、友爱的优良品格,不以腰间人民币的多寡支撑民族的脊梁。大难中必须要体现一个大爱,这是一个民族成长壮大的基础的力量与源泉。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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