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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书议
有人认为,在四川汶川震灾区家园重建过程中,应该是政府主导。这话大抵不错,我也赞同,从中国的财政盈余以及巨额外汇储备看,中国解决汶川震灾在资金上并不短缺,且是非常富裕、轻松的。但是这其中还有诸多细节有待重新梳理。
自然灾难之后,政府花大本钱帮助灾区人民搞家园重建,应该说是一种国际惯例了;就是从本国实际来看,政府投入庞大资金支持灾区人民无论从法理或道义上都是应该的。我为什么说,还要鼓励更多民间资本介入灾区家园重建呢?这里不妨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去论述其中裨益。
在灾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民间住宅方面,如果有更多企业或民间资本无偿提供建设和资金,比如,基础设施方面的路、桥等,以及公共设施方面的学校、医院等,乃至具体到一些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住宅建造等,至少可以减少政府在这些方面的直接投资。
减少政府直接投资,不意味着说要政府财政方面少掏钱,相反却是要政府把原来用于灾区的赈灾拨款更多地、更好地用于那些家园、财产顷刻之间毁誉一旦的灾民身上。
大家知道的是,在这次自然灾害中,千万间房屋倒塌、数百万灾民无家可归,除了银行存款之外,他们的房子、家居用品、以及饲养的猪羊牲畜等算是固定资产吧,一场灾难基本上倾家荡产了。我在农村呆过,知道现在农村居民很少有储蓄,大多都是有点钱就置办固定财产了,那么相对来说,四川汶川受灾地区本来就不是那么富裕,他们的存款到底有多少,我当然不敢武断推定,但可以猜想的是,他们固定财产一夜化零之后,也没有多少了吧?按照原来他们积攒财富的路径和财富增长的速度来看,至少数年多则数十年无法翻身并不是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所以从这一方面考虑,政府帮助家园重建不仅是帮助他们恢复生产和提供房屋等,更主要的是,应该拿出更多资金去直接补贴那些受灾民众,让他们可以置办些家居、家电、农业生产工具等生活生产必需物资用品。这相当于,在他们恢复生活生产时,不必再用自己的劳动报酬去投资这些生活生产必需物资用品,能把有效的资金用在改善他们日常生活中饮食方面,尽快提高生活质量。
比如有公司承诺“以纯粹援助、不取任何回报的方式,无偿为灾区提供部分安置用过渡性简易住房,并无偿为灾区援建社区中心、医院、教育设施等公用建筑。”如果这样的无偿支援建设的民间资本再多些,其覆盖、波及的面积就会更大,这样一来可以把原来政府财政投入的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多给灾区人民发“红包”了。
这样的好处在于,政府直接给灾区人民发红包可能要比直接投资建设还要节省资金。因为政府对于这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过程中,资金损耗率很高,打个简单的比方说,如果本来十万元可以办成的事情,政府要投资上数十万元才可以办成。比如这次震灾中就有这样一则新闻报道说:重灾区北川县刘汉希望小学仅教学楼没有塌,而且另外两幢学生宿舍和教职工宿舍也安然无恙。该校教学楼高三层,有12个教室,建筑面积是1268.5平方米,总造价是59万元,其造价离当时国家拨款给公办学校建楼的标准400元每平方米的基本水平还低。据学校提供的资料显示,在这59万元中,援建方汉龙集团出资52万元,剩下的7万元是由村、镇集资的。刘汉希望小学仅从投资建设成本角度看,所给予的启示是,民间资本介入到灾区重建中不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浪费,资金使用效率也奇高。
从理论上讲,我们可以看出,民间资本大量介入到灾区家园重建,不但可以给当地受灾居民带去更多利益,就是政府的赈灾资金也能完全恰到好处地发挥更多、更好的功效。然而,理论终归是理论,至于那些民间资本或企业愿不愿意去做,那是他(它)们自己的事情,就像我们不应该逼着他(它)们捐款一样,也不能逼着他(它)们说,你们去无偿帮助灾区人民搞建设吧。似乎也不现实。
但是,无论作为企业或企业家,无论民营企业或者垄断行业,承担社会责任,仍是一个优秀的企业或具备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们基本的条件之一。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上世纪有三大转轨:一是,20世纪50年代——70年代,企业赢利至上,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第二目标是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二是,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企业要关注环境,杜绝污染;三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兴起,这时,明确提出企业的社会慈善责任。这是对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之外,应该说这是一个企业恪守社会道义、并且承担社会责任的大趋势。比如美国富人比尔盖茨、巴菲特都是慈善大家,而且各自都有自己的慈善基金会,早前媒体热报说,比尔盖茨仅给每个子女留下100万美元,其余财产的全部捐给基金会,也即回报社会。也许这种社会责任,与眼下的国情有点格格不入,今天的国人还是类似于封建时期的家族式思维——将来可以给自己子女留下多少财富啊,创下多大家业啊。这种社会责任观念、道德伦理观念当然有待改观。
不过,我还是要表明我的立场,说是我的事情,做与不做是那些富人们的事情。期冀那些有资本实力的企业或企业家个人能够多帮助灾区人民搞家园重建。做了那是善莫大焉、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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