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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削减开支应延续到抗灾结束后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5-28  发表评论>>

作者:魏文彪

“为支持抗震救灾工作,今年市级机关经常性经费预算开支将削减10%,并停止今年市级机关新增公务用车。”在5月26日举行的上海市府常务会议上,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的讲话掷地有声。韩正同时表示,要对捐款使用“全程监管”,以确保每一分捐款资金都用在救灾上。(5月27日《新闻晨报》)

此次汶川大地震给灾区群众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保证灾区群众生活需求及进行灾后重建需要大量资金,在全国各地人们踊跃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情形下,各级各地国家机关削减经常性经费开支支援抗震救灾,是响应举全国之力进行抗震救灾号召的应有之举。继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公用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之后,上海市国家机关决定削减经常性预算开支10%用于支持救灾,是地方国家机关主动向中央国家机关看齐之举,显然值得更多的地方国家机关积极跟进。

此外还需看到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削减5%经费、上海国家机关削减10%经费用于抗震救灾,那就表明这些国家机关削减适度比例的经费开支,依然能够维持其正常工作运转,那么在抗震救灾工作结束后继续这一厉行节约之举,显然同样具有可行性。当然,削减一定比例的经费开支,国家机关的日子会过得紧巴一些,可是谁说作为用纳税人税款支撑的国家机关,日子就应当过得宽裕乃至于奢侈呢?!

尽管当前抗震救灾急需大量资金,国家机关理当削减开支用于救灾,但是各地在非抗震救灾时期的经费也并不宽裕,尤其是用于改善民生的资金依然非常有限,并因此而导致部分地方民生改善工作推进缓慢。就财政资金安排与使用而言,国家机关经费开支与用于民生改善资金开支之间系此消彼涨关系,国家机关经费开支节约一点,用于民生改善的资金就可相应增加一些。所以,在非抗震救灾的平常时期,国家机关也应像当前特殊时期这样硬性规定削减经费开支比例用于改善民生,以促进各地百姓民生福祉水平的更大提升。

国家机关削减一定比例经费开支用于支援抗灾,与此同时又要保持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运转,那么显然就要首先从削减那些不必要的经费支出入手厉行节约,而这也就有利于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非必需出国、超标准购置公车等奢侈浪费行为的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非必需出国、超标准购置公车等是部分地方国家机关的痼疾,在部分地方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治理,如果硬性规定国家机关经费支出削减比例,就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倒逼国家机关主动、坚决遏制此类奢侈浪费行为之效,从而有利于促进财政资金、纳税人血汗的节约,促进民生福祉的改善与吏治清明。

中国公款消费每年已达数千亿元之巨,如此巨额开支加重纳税人负担,损害政府形象,更直接减损民众从改革与发展中的受益程度,所以削减国家机关经费支出,政府厉行节约,是一个在非抗震救灾时期也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民众期盼在此抗震救灾特殊时期能有更多的国家机关削减经费支出用于抗灾,同时也期盼此类政府厉行节约之举能够一如既往地延续到抗震救灾结束后的所有时期,期待厉行节约能够成为国家机关经费支出与使用上的常态。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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