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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攀
近日,网友对“裸身当官”现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裸身当官”是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据报道,6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7月7日《新快报》)
“裸身当官”一般“三步逃”:第一步,先以种种“合理的”名目,将妻子儿女弄出境外;第二步,暗渡陈仓,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以解决一家老小的后顾之忧,贪官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第三步,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身外逃,溜之大吉。这有点像一些非法小煤矿主,先把孩子老婆送到外地,一个人守着煤矿,家境简单,一旦煤矿出了事故,连夜逃走,铺盖也不要。与“裸身”的非法煤窑主一样,“裸身当官”也没什么好心。
一个时刻准备外逃的官员肯定不是什么好官。古代王朝,为了让手握重兵的边疆大员不至于反叛朝廷,中央政府往往让这些大员的子女进京,名义上是做官,实际是扣为人质。这当然是一种低级的做法,但确实是一种制衡权力的手段。如今对一些官员,不说那些对不起党和政府、对不起人民的话,就是想想如果自己锒铛入狱,孩子老婆咋办,也许就会有所收敛。但“裸身当官”不一样,孩子老婆已经身在国外,衣食无忧,自然干起违法的事情来毫无顾虑。
现在,妻子子女移居国外在官场很普遍,有的是“全裸”,有的是“半裸”——国内只留老婆。这就让人很不理解,目前,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待遇绝对不是高薪,如果仅凭工资收入,这些官员怎么可以维系子女在国外的生活?而且,很多官员的妻子子女在国外开名车、住豪宅,生活还相当阔绰。官员的妻子子女在国外如此高成本的生活本身就不正常,里面是否有猫腻值得怀疑。所以,对动辄送子女妻子移居国外的官员,不妨逐个查查,看看钱来得是否清白。
更重要的是,“裸身当官”还代表了不自信。当然,官员把孩子老婆送到国外也有很多正常理由。但对于更多的“裸身当官”者来说,却代表了对自己所处社会环境的不信任。如果一个官员口口声声热爱自己的事业——为国家服务,那么他怎么可以让老婆孩子选择国外的生活?说到底这是一种不信任。而如果作为国家管理层的官员都不自信,那么他还谈何做好为国家服务这项工作?当一个官员都把自己妻子子女送到国外,将传递给人们一种什么样的信心?
因此,无论是那些把老婆子女送到国外为以后案发外逃做准备的贪官,还是那些出于对国内环境的不信任而将老婆子女送到国外长久生活的官员,都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有关部门应该彻查。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尽管在中国还没有形成周详的制度,但官员财产申报已经是制度要求,对官员妻子子女移居国外、在国外花销情况进行调查也是财产申报制度的一部分,不存在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裸身”和“半裸身”的为官者要认认真真地查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