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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不“走穴”又能怎样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15  发表评论>>

作者:陈一舟

政府官员出席各类商业活动合适吗?他们能拿所谓的出场费吗?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1017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8.2%的人经常看到或者听说官员参加商业活动,47.7%的人认为官员不应该参加商业活动,72.0%的人认为官员参加商业活动不应该收取出场费,75.2%的人明确表示官员拿出场费是类似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中国青年报》7月14日)

官员参加商业活动拿“出场费”,越来越得到民情的反对,如此调查结果就是一个明证。但其实,在我看来,对于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地视为“贪污腐败”。譬如一些由政府主导推动的、涉及国有资产运营的大型经济项目,作为国有资本的“代言人”,政府相关领导出席开业庆典,也无可厚非。

不能否认,公权力与商业利益集团走得过近,容易导致权商勾结,造成经济领域的不公正,让公权力沦为市场利益的道具和玩偶。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这一点毋庸讳言也不需回避。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真正的“权商联盟”之背景是深刻而全方位的,所谓的“官员走穴”不过是一种表象。一场商业庆典的些许“出场费”再高能有多少?你能从官员走穴中透视到幕后的“猫腻”吗?同时我也不相信,官员会被这点小诱惑所打倒。真正的腐化过程,根本就不在商业活动仪式上,而在无所不在、隐形的权力渗透和商业利益“媚权”中。

可以试想一下,政府官员不“走穴”又能如何?最多,我们在各种各样的庆典仪式上看不到官员的身影。至于,权力与商业利益在私底下的亲密“往来”,谁又能看得到呢?不让参加活动仪式,可以晚上请喝酒吃饭,只要权力体系还存在“空子”,在利益驱动下就会有商业黑手去加以“腐蚀”,某些腐败权力为商业开道,仍然会大行其道。所以说,症结不在于官员走穴不走穴,而还是那个老话题——进一步完善的制度监督和监管体系,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威慑力,让权力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规范履行对市场的相关责任。

当然,官员走穴拿出场费的现象是值得警惕和必须要加以“治理”的。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官员“走穴红包”是官商之间不正当利益交易的一种外在表现,而并非是“全部内容”,只有建立起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管理体制,堵住权力与市场“联姻”的所有“出入口”,权力和市场才能彻底的分开。这个问题不解决,单一地去“法办”官员走穴,作用和效果几乎等于零。就像一个网友所说的那样,“就是出台法律禁令禁止一切官员走穴,也只能是摁下葫芦起来了瓢——这种形式的表象取缔了,另外一种形式的表象又滋生了。”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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