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敬己
2004年3月14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9个字正式载入宪法修正案,“人权”,第一次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之而来,“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已经越来越多地融入立法当中,从法律法规到司法解释、地方部门规章,我国从立法层面开始全面构建人权保护制度。
时至今日,这9个字已无需笔者作过多的解读,但是,毫不讳言,这9个字,至今仍然让人心潮起伏。
宪法离百姓并不遥远。在“人权入宪”的基础上,社会救济、劳动合同、农民权益保护、行政收费、违法行为矫治等方面的立法,不再远离人本思想。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的修改,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9个字载入宪法修正案,也将逐步融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有了这9个字的融入,也才能保证最终形成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体系,才能为普通公民享有人权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宪法,终于回归到本来的位置。
或许这样说还有些显得“宏大叙事”,那么,一项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问题的网上调查显示,44.46%的网民认为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最重要的意义是“更有利于规范政府部门的行政以及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执法行为”。可能就能简明一些了:这9个字写入宪法,弱势民众有了源自最权威法律的保护。
深远意义还不仅于此。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是把“人权”由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回归到“国家”,抽象的概念变成可以触摸到的保障。按照最浅显的理解,就是在百姓遭遇委屈的时候,他们呼唤的,不再是青天,而是法律;不再是感谢谁谁谁,而是,他们明白,这本来就是他们的权利。
正如一位智者所言:现代文明的演进,似乎以两百年为单位,法国革命播下自由、平等、博爱的种子,经过了整整两百年,才终于成为公认的价值。从鸦片战争算起,中国要完成现代文明的转型,要通过历史的三峡,到2040年,也正好两百年。而享有充分的人权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民主政治、保障公民人权,本来也就是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应有之义——现代文明最根本的要义终于在古老的东方大地上打下第一个坚实的基础。
所以,把2004年修宪看作中国改革发展历史中的一块重要里程碑,丝毫不显得夸张。只有有了平等的人,才会有发展创造的动力。虽然这只是一个接近试水的举动,但此举说明深水区并不遥远。所以,我们也就有理由相信,凝聚中国人民改革和发展实践经验的新宪法,必将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未来可期。
改革开放30年系列评论:
2003年:一个普通人的历史坐标
2002年:渐行渐远的第一场雪
2001年:中国走向世界
2000年:平静而实在的千禧年
1999年:“正名”之下的非公有经济
1998年:中国在金融风暴中走向成熟
1997年:文凭热催生对知识的反思
1996年:互联进世界的中国
1995年:自由选择下的中国式开放
1994年:“房改”为改革提供了反思点
1993年:“脑体倒挂”非市场经济命题
1992年:改革开放在新的起点上再出发
1991年:“卡拉OK”的中国年代
1990年:这里来了个怪叔叔
1989年:民工潮在推动中国变革
1988年:来自心灵的自由舞蹈
1987:见证台湾同胞奔赴大陆探亲潮
1986年:企业破产是中国的一次涅槃
1985年:解读第四个“一号文件”
1984年:商品经济从计划里脱壳而出
1983年:“先富论”让中国华丽转身
1982年:老干部离退休制度的里程碑意义
1981年:“个体户”一词正在走入历史
1980年:计划生育也属经济改革范畴
1979年:微观看改革,广告曾经的危险
1978年:农村改革是中国改革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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