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此后,又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
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将“和谐社会”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
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切实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六大重点。
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作出《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和] [和谐] [和谐社会]
[重要性和紧迫性]
[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协调发展] [社会公正] [和谐文化]
[社会安定] [社会团结] [党的领导]
[四大机制] [九大目标] [五方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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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信协作,建立亚洲新型安全架构
尊重各国维护国家统一的权利,尊重各国独立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利,尊重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平等发展的权利。(全文)
相互借鉴,促进各种文明共同繁荣
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鼓励各种文明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倡导各种文明相互包容、求同存异。(全文)
多边主义,加强区域内外合作
加强上海合作组织、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东盟、亚信等区域组织或机制内的合作,构筑密切的伙伴关系网络,加强优势互补,为实现亚洲各国发展繁荣创造更好的条件。(全文)
互利共赢,继续深化经济合作
发挥亚洲各国的经济互补性和潜力,积极开展各领域的合作,努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共同发展繁荣。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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