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须知适用于获得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好运北京”系列测试赛、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以及其他北京奥运会相关文化活动和官方活动注册资格的需要临时在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
二、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具体程序和规定:
(一)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的年龄应当符合中国的驾驶许可条件。
(二)申请人在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前,首先,应当向北京奥组委注册中心申请办理身份注册卡,在注册中心未开始注册或注册卡未被激活前,申请人可向北京奥组委负责相关客户群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奥组委相关职能部门为其出具身份确认函。其次,申请人需用中文填写并向“一站式”办公室的奥组委交通部提交《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申请人需要驾驶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需用中文填写《临时入境机动车申请表》(《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临时入境机动车申请表》可在“一站式”服务办公室领取,或从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下载)。北京奥组委交通部经确认申请符合规定的,在《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确认意见,加盖公章交申请人。
(三)《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经北京奥组委确认盖章后,申请人需持以下证明、凭证到“一站式”服务办公室的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1.北京奥组委确认盖章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原件);
2.入出境身份证件(护照和签证或护照和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3.外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国际驾驶证无效),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原件);
4.两张一寸彩色照片(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
5.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资料符合规定的,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在三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凭证”到“一站式”服务办公室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件。
(五)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应当符合申请人所持外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应当与其自带机动车车型一致。驾驶租赁或外国注册机构在中国常驻机构或派出机构的中国机动车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六)申请人可申请获得不超过其入境身份证件上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确需延期的,申请人需再次用中文填写并向“一站式”服务办公室的奥组委交通部提交《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北京奥组委交通部经确认延期申请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后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09年3月。
三、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应当随身携带,并与所持外国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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