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Français | Deutsch | 日本語 | Русский язык | Español | عربي | BIG5
新 闻 | 视 频 | 服 务 | 百 科 | 中 国
 
首页 字号:  
奥运期间进京车辆必须“国Ⅱ”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6-26  发表评论>>

    奥运期间进京车辆必须“国Ⅱ”

    下周一起本市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 合格车辆发放环保标志

    快报讯(记者 单学熙 通讯员 党金生 陈旭)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奥运会期间(7月1日至9月20日),进入北京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必须达到相关标准,并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6月23日至9月20日,本市将对天津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进行进京尾气排放检测,经外观检验和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在车辆检测地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7月1日到9月20日,进入北京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汽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Ⅱ”及以上标准,柴油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Ⅲ”及以上标准。同时,凡在此期间进入北京、在非北京市注册上牌的(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机动车均须通过检测合格后获得环保合格标志。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在进行车辆检测时,检测人员将先进行外观检测,外观检测合格的车辆,由机动车检测单位对尾气排放状况进行测试。全部合格后,核发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合格标志。

文章来源: 津报网-城市快报 责任编辑: 子不语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新 闻 | 视 频 | 服 务 | 百 科 | 中 国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