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管理措施
2008年7月1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将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禁止货运机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货车等车辆除外。
◎进京货车绕行方案
京津冀区域内强制性分流方案为:从西北方向进京的货车从河北张家口开始分流绕行;从东北方向进京的货车从河北承德开始分流绕行;绕行进入天津的车辆,可根据目的地合理选择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路行驶。
华北地区远程引导性分流路线方案为:对山西、内蒙古、辽宁等省份进入北京地区的跨区域长途货车加强宣传引导,提前分流,尽可能避免进入河北张家口和承德地区,以缓解112国道分流通行压力。
二、7月20日到9月20日,机动车辆将实行单双号行驶
北京本市机动车和外地进京车辆实行单双号行驶,其中8月28日前为全市范围,8月28日到9月20日为五环以内。公交、警车、救护等车辆不受限制。
◎部分车不受单双号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险车等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
◎对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特殊规定
除限行外,部分机动车还需遵守特殊规定行驶,货运机动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三、对停驶车辆的补偿措施
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停驶的车辆将减征车船税和养路费。尽管停驶时间实际仅为1个月,但仍然减征3个月车船税和养路费。
四、对违反临时交通管制的处罚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环保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不再享受减征车船税和养路费的优惠政策。
五、京秦、唐津高速公路实行特别交通管制措施
从6月20日至8月31日,为确保暑期和奥运会期间京秦、唐津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规范暑期和奥运会期间行车秩序,这两条高速公路将实行部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六、公交和地铁奥运期间延时
在交通管制期间,北京市将延长公交、地铁运营时间,增加车辆、加密车次,提高公共交通运营保障能力,满足市民正常出行需要,同时,根据需要对上下班时间和大型商场营业时间进行调整,实行错峰上下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