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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人禁止露宿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07  发表评论>>

商报讯 (记者 齐琳) 昨日,北京奥组委公布《奥运期间外国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国停留期间法律指南》,其中规定,北京奥运会期间,所有入境的外国人可以凭借本人有效证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但所有机场、车站、码头、人行道(天桥、地下通道)、城市绿地等公共场所禁止露宿。

此外,指南还提到,六类外国人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不准入境,包括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等。

奥组委同时提醒,境外观众并不会因已购买奥运门票而自动获得入境签证,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签证。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 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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