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疯似的在胡同里寻找各种类型的住客时,Chris突然间像个传奇人物般被多个人提起。基本的版本是这样的:那个美国人,每天从豆角胡同走出来,他形影不离的硕大白猫或者伏在他肩上,或者被他装在书包里,他也许往南走,进入帽儿胡同的“那里”,也许往北走,去到南锣鼓巷的“过客”,他可能心情不错,会毫不吝啬地展示字正腔圆的北京话,也可能脾气糟糕,这时你最好收起你的好奇心。关于他到底工不工作、他时而带时而不带的女孩是不是女朋友,那是胡同里老太婆们不倦的话题。
“宝贝儿,没事儿,咱们是南锣鼓巷的,他们是外地佬,谁怕谁呀?”
Chris那只虚胖的猫被一条小狗吓破了胆,呜咽不已,而Chris的安慰像个意味深长的玩笑,丝毫不含糊的儿化音传递了一种深入精髓的痞气,还有那么点阿Q,周围的酒客开始忍俊不禁 。在胡同里,Chris越地道越荒诞地存在着。
我躲在角落,看他坐在胡同路阶上,边喝青岛啤酒边和小孩子们开玩笑:“少碰我的车哦。”(指着路上最漂亮的那辆Beetles);熟门熟路找到最近的公厕,然后神色自若地回来;享受被女孩搭讪还会臭美:“长得帅,没办法!”;远远见东棉花胡同中戏对面那家小饭店的老板路过,寒暄:“铁锤,你怎么几天不见就长胡子了?”我开始自然地进入误读,这就是那种能把他乡当故乡的旅者,是那种快速融入环境的胡同外来者?
“可是,谁说我对胡同只有热爱?”他皱着眉头,反感我为采访所做的“预设期待”。“我不喜欢的多了,最不可容忍的就是脏,来北京5年,不但没习惯了随地吐痰擤鼻涕的声音,反而似乎越来越敏感, 每天清晨醒来,发现胡同里这种声音清晰度最高;第二不喜欢有人朝我吹口哨,有病,我又不是美女或者狗,吹什么吹?第三不喜欢碎嘴婆子多,我常常告诉某个人一件事,几小时后发现全胡同的人已经知道。还有啊,不知道八十年代的中国人怎么样,反正现在觉得胡同里不够温暖,我住的地方没有人对我微笑。”我欣赏地听完豆角胡同居民Chris有着完美发音的牢骚,开始乐:Chris,当然,我已经试验过去找问你的家,那是异常容易的一件事,小卖部的老板除了准确告诉我你住的房间号,顺带还热衷透露你的生活习性,你夜里几点回家,女朋友高还是矮。可是,你选择住的是一个胡同啊,时间在这里慢了一整拍,而你像一幅平面花固执突出的一块,让原住民们手足无措,目光躲闪。
“莫非你有强迫症?”这个先是住了附近的菊儿胡同,又搬来豆角胡同的外国人像是跟南锣鼓巷干上了。“我也住过望京,受不了,那么高的楼,楼下却又像个农村,连个商店都没有。小姐,我来自南加州地广人稀的地方,买个再小的东西都得开车。我不能否认,我就是喜欢北京的城市热闹,胡同里就够热闹。”胡同里不仅热闹,还多少符合Chris的旅行期待,“旅行的一个好处就是每天看到不一样的事,生活不至于那么单调。”他还记得第一次去台湾,走到一条叫瑞安街的又窄又斜的小巷,“太新鲜了,我去欧洲就不会感到所见有多特别。”胡同里的人事对一个西方人来说当然不缺乏奇特性,“有时候我深夜回家,看见有人全裸着‘晒月亮’,我觉得这太逗了,现在我知道那是因为屋里没空调,太热。”“要是外地人在北京下岗了,准忙得厉害,生活顿时就有压力呀,得找工作;胡同里的人下岗了就不着急,悠闲得很,好赖还有住的地儿呢,他们还在树下下他们的棋,睡觉,自娱自乐地弹唱。”说着,chris起身又要啤酒,顺便说了声“小新,赊账啊!”,转头跟我解释:“赊账是在胡同里学来的。”我知道他写剧本,忍不住问“你不为任何人工作吗?”他无所谓地:“昨天还不为,今天没钱了,明天或者开始为人工作吧。”——胡同里观察着、批评着、抵触着的Chris,其实也会浸润其间、某种程度地同化着、保留原则地妥协着。
“那个人朝我嚷嚷‘我Ⅹ,我抽你’,我就炸了,谁知道他拎不动桌子,我递给他一个啤酒杯,说‘砸吧’。我比他个大,他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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