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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竞赛规程 编号10
一、比赛日期、地点:2006年10月16日至18日在中国上海举行
二、比赛场地:上海天马乡村俱乐部
三、项目与分组:
(1) 男、女年龄分组
12-15岁 1991年10月15日-1995年10月14日出生;
16-21岁 1985年10月15日-1991年10月14日出生;
22岁以上 1985年10月14日以前出生;
团体赛年龄分组,以运动员中年龄最大者为准。
(2) 项目
个人技术比赛
交替击球团体赛(9洞)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参赛国(地区)公民,符合国际特殊奥运会会章,年龄在12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特奥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人数,每单位最多可报团体赛2个队,每队运动员2人(一名特奥运动员,一名融合伙伴),工作人员(含教练员、医生)与运动员的人数比例为1:4,余数可增加1人。
(三)报名:第一次报名于2006年5月15日前各代表团先报参赛项目和人数,第二次报名按报名单填写,将运动员姓名、性别、年龄、项目、预报成绩等信息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至组委会竞赛部。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制定的《高尔夫球竞赛规则》及(2004-2007)《国际特殊奥运会夏季项目规则》。
(二)运动员按年龄、性别及运动能力分组,先进行预赛。决赛按预赛成绩再重新分组,每组3-8人(队),如某组不足3人(队)时,合并到上一年龄组比赛。若由于请假、弃权等原因,导致某小组不足3人(队)时,比赛照常进行。
(三)如决赛成绩与本人最好成绩相差超过15%,则取消运动员决赛成绩。
(四)团体赛由2名运动员进行(一名特奥运动员和一名融合伙伴)交替击球,比赛采取1轮9洞比杆赛,每洞限击10杆,10杆后还没进洞,该队记分为“10Ⅹ”,然后打下一洞。最后以杆数少的队名次列前。如杆数相等,以“10Ⅹ”分次数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再相等则采取倒计数方式决定名次。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每项每组比赛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至第八名发名次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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