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本站搜索
中国搜索
快讯: ·广东袖珍夫妻申请最矮纪录 夫1.1米妻0.7米(图) ·北京特大“碰瓷”团伙案宣判 主犯获刑12年(图) ·绿营“天王”特别费发票五花八门 吃喝玩乐俱全 ·俄第一副总理梅德韦杰夫致辞祝贺中国国庆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体 育>>07世界特殊奥运会>>特奥项目介绍字号:
柔道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6-09-30  发表评论>>

    柔道竞赛规程 编号12

    一、比赛日期、地点:2006年10月16日至18日在中国上海举行

    二、比赛场地:上海市南汇区体育中心

    三、级别与分组:

    (1) 男、女年龄分组

    16-21岁 1985年10月15日-1991年10月14日出生;

    22-29岁 1977年10月15日-1985年10月14日出生;

    30岁以上 1977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2) 级别

    16-21岁组 女子48-52公斤级 57公斤级 63公斤级

    男子55-60公斤级 66公斤级

    22-29岁组 女子63-70公斤级 78公斤级

    男子66-73公斤级 81公斤级

    30岁以上 女子78以上公斤级

    男子81-90公斤级 90以上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参赛国(地区)公民,符合国际特殊奥运会会章,年龄在16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特奥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运动员6人(男女不限),工作人员(含教练员、医生)与运动员的人数比例为1:4,余数可增加1人。

    (三)每名运动员按体重只可参加1个级别项目。

    (四)报名:第一次报名于2006年5月15日前各代表团先报参赛项目和人数,第二次报名按报名单填写,将运动员姓名、性别、年龄、项目、预报成绩等信息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至组委会竞赛部。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最近审定的《柔道竞赛规则》及(2004-2007)《国际特殊奥运会夏季项目规则》。

    (二)运动员按年龄、性别及运动能力分组,先进行预赛。决赛按预赛成绩再重新分组,每组3-4人,如某组不足3人时,合并到上一年龄组比赛。若由于请假、弃权等原因,导致某小组不足3人时,比赛照常进行。

    (三)比赛采用单循环赛。

    (四)比赛运动员在当天赛前二小时称体重(体重可上下浮动10%)。

    (五)运动员须自带符合规则要求的蓝白柔道服装。

    (六)根据特奥运动员技术能力,分1-5级别,每场比赛时间1级为3分钟,2-5级为2分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每项每组比赛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至第八名发名次绶带

    七.其他各项按2006年上海国际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 中国网综合消息 责任编辑: 张咏洁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