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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球竞赛规程 编号 19
比赛日期、地点:2006年10月16日至18日在中国上海举行
比赛场地:
1. 复2. 旦大学体育馆;
3. 杨浦体育馆;
三.项目与分组:
(2) 年龄分组
男子 16岁以上公开组 1991年10月14日以前出生
(3) 项目
男子七人制团体赛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参赛国(地区)公民,符合国际特殊奥运会会章,年龄在16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男子特奥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男运动员12人,工作人员(含教练员、医生)与运动员的人数比例为1:4,余数可增加1人。
(三)报名:第一次报名于2006年5月15日前各代表团先报参赛项目和人数,第二次报名按报名单填写,将运动员姓名、性别、年龄、项目、预报成绩等信息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至组委会竞赛部。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最近审定的《手球竞赛规则》及(2004-2007)《国际特殊奥运会夏季项目规则》。
(二)各队按运动能力分组,进行预赛,决赛按预赛成绩再重新分组,每组3-4队,若由于请假、弃权等原因,导致某小组不足3队时,比赛照常进行。
(三)比赛采用单循环赛或淘汰附加赛,比赛分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四)比赛服装,各队需备有两套不同颜色(深和浅)的统一比赛服装,上衣前后要有明显的固定号码,队长自备标志。
(五)单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2分,平局各得1分,负0分,按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在相等者之间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1)比赛积分多者(2)净胜场多者(3)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再相等,则在同一循环所有比赛中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1)净胜场多者(2)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每项每组比赛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至第八名发名次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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