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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在会见来自抗震救灾一线的女民警蒋敏时说 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6月1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通过中国网“网上发布会”通报:
周永康会见一线女民警蒋敏: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5月31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在中南海亲切会见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女民警蒋敏。他听取了蒋敏关于她和同事抗震救灾的事迹汇报,仔细询问了灾区的情况和蒋敏的工作生活情况,向四川灾区的父老乡亲表示亲切的慰问,向所有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政法干警、公安民警、消防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他说,在这次抗震救灾斗争中,全国广大政法干警视灾情为命令、时间为生命,把抗震救灾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全力以赴、奋不顾身地投入到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许许多多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蒋敏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你忍受着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把对亲人的爱奉献给灾区群众,一直战斗在抗震救灾斗争的最前线,充分体现了坚强不屈、舍己为人的大无畏英雄气概,充分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好女儿、政法干警的好榜样,我们都应该向你学习。
周永康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这次抗震救灾斗争中,灾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以及赴灾区救援的公安消防、特警、边防官兵同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一道,昼夜奋战在最艰难险重的第一线,解救了大批被困群众,成为抗震救灾斗争的突击队和骨干力量,为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实践再次证明,政法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的队伍,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周永康饱含深情地说,他曾在四川工作过,到过这次所有受灾的地区,与四川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这次大地震发生后,他的心与四川等灾区人民紧紧连在一起,日夜牵挂着灾区人民的安危,为灾区遭受的巨大损失感到痛心,为每一名被困的群众而焦虑,为每一名被救的群众而欣慰。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大量被埋和受伤的群众得到了迅速有效的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灾区社会稳定有序。他相信,灾区人民一定能够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互帮互助,奋起自救,克服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他希望灾区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和支援灾区的公安特警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保持高昂的斗志、顽强的作风,团结协作、奋力拼搏,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确保灾区社会大局稳定,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做出新贡献。周永康还要求,灾区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要研究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为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蒋敏表示,一定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爱带回灾区去、带给广大战友,一定不辜负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加倍努力地做好工作,立足岗位,再立新功。她还恳请周永康作为四川省的老领导,回四川看一看。周永康表示一定会回去看望大家,同大家共同努力,一起建设美好家园。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周本顺,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参加了会见。
安徽芜湖公安机关为灾区群众追回被骗钱财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一起网络诈骗案,并及时将被骗资金返还给四川灾区的两名受害群众。
今年2月初,芜湖市公安局接到四川一受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被人诈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2月26日在该市鲁港新镇一居民家中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姚某抓获。经讯问,姚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姚某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勾引受害人上当。待受害人将钱汇入其指定帐户后,便采取更换手机号或停机等方式与买主切断联系。受害人涉及江苏、江西、四川、湖北等地。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得知受害人中有两名四川灾区群众,便积极与受害人联系。5月28日,办案民警分别与都江堰市和汶川县映秀镇的两名受害人通了电话。这两名受害人的亲人在地震中遇难,家园被毁。当得知被骗资金已由公安机关追回时,他们在电话里哽咽着说:“我们以为再也不会拿到这些钱了!真是太谢谢人民警察了!”
四川公安消防部门发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火灾防范措施
目前,四川地震灾区正在大规模搭建灾区过渡性安置房。这些过渡性安置房中有帐篷,也有板房,板房中又有彩钢夹芯板和其它复合板材。针对这些过渡性安置房材质和集中安置的特点,四川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日前发布《四川省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消防技术措施》,明确要求采取如下防火措施:
一、高度重视过渡安置房的规划选址和规划布局
(1)安置点选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崩塌、泥石流、河洪、山洪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避开现状危房、高大建筑物、重大污染源、可燃材料堆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放射物品存放处、高压走廊、高压燃气管道及其影响范围。
(2)应尽量靠近干线公路,设置2条以上宽度不小4m的通车道路与外部联系。
(3)安置住房应成组团布置,每50套作为一个防火单元,且每组团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m2。组团内建筑行间距不应小于4m,组团之间建筑间距不应小于8 m。
(4)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作为单独防火单元,与其他建筑之间间距不应小于8m。
(5)安置点内主要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应结合主要道路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环形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应大于160m。
(6)应根据场地建设条件,设置不少于两个方向的安全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标识。
二、提高过渡安置房构件耐火性能和防火要求
过渡安置房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
(1)夹芯板耐火性能要求
聚苯乙烯夹芯板:阻燃型(ZR),氧指数≥30%;
硬质聚氨酯夹芯板:B1级建筑材料;
岩棉夹芯板:厚度≥80mm,耐火极限≥60min;厚度<80mm,耐火极限≥30min。
(2)ASA系列板材耐火性能要求
面密度为36kg/m2的60厚实心ASA墙板耐火极限≥2h。
(3)公用厨房的围护墙和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75m,厨房应通风良好,且宜采用自然排烟,燃气罐应有统一管理措施。
三、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
(1)集中安置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有条件时每个安置点应设置露天消防水池。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露天消防水池应居于安置点且临主要道路布置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每10套安置住房应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确定1个灭火器设置点,配置手提式1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1)不少于2具,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25m。
(3)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活动房间和疏散走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
(4)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选型、敷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四、组织灾区群防群治
各级安置点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安置点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实行户户联防,加强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消防管理与服务
充分发动灾民安置点的公安派出所和安置点管理单位等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帐篷活动,深入灾民安置房内为广大群众讲解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安置点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提前介入,对过渡安置房规划布局提出安全防火要求,进行消防技术服务和指导,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根据过渡安置区的规模,设置必要的消防执勤点,重在加强灾区火灾预防管理和扑救初期火灾。
辽宁省400名公安特警奔赴灾区开展工作
为援助四川灾区公安机关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运转,维护灾区治安稳定,帮扶灾区困难群众,5月30日,辽宁省厅从全省抽调400名公安特警奔赴对口支援的四川灾区公安机关工作。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逐步深入,灾区治安稳定工作日趋繁重,5月27日,公安部向辽宁省厅下达了抽调公安特警奔赴灾区开展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厅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对名额分配、队伍集结及队伍开进等各项工作进行准备。经过反复研究,辽宁省厅从沈阳、大连各抽调100名,鞍山、抚顺、本溪、锦州各抽调50名,共计400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身体素质好的公安特警,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22岁。与此同时,辽宁省厅还抽调了包括运兵车、给养车、通讯指挥车、后勤保障车等70余辆车,辽宁400名公安特警将乘坐这些车辆,采取换人不换车,24小时昼夜兼程、全速开进的方式赶赴灾区,预计三天后抵达。
辽宁400名公安特警将在四川灾区公安机关工作三个月,他们将担负起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稳定,开展巡逻防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恢复110、119、122接处警工作秩序等职责,以帮助四川灾区公安机关尽快恢复工作、渡过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