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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科研用房定制度 出国逾期实验室收回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5-05  发表评论>>

简要内容:在南开大学,无限度占用实验室等公共资源的行为将被明令禁止。南开大学财务处处长王丽平介绍,房屋使用费由各学院统一上交学校,其中80%返还学院用于学院运行和发展,20%补充学校事业基金。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5日电:在南开大学,无限度占用实验室等公共资源的行为将被明令禁止。为抵制资源浪费、促进科学发展,南开大学日前出台《科研用房收费试点办法》。该办法规定,为鼓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实验系列人员进行团队研究,房屋分配以科研团队为单位,而不直接分配到个人。学院可以根据现有资源调整配置,原则上教授每人不超过15平方米,副教授每人不超过7.5平方米,超过标准的部分须按面积付费。

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出国逾期半年以上的教师,其实验室由学院收回供其他教师使用。离退休且不再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人员,所使用的实验室须在办理离退休手续时交回。南开大学财务处处长王丽平介绍,房屋使用费由各学院统一上交学校,其中80%返还学院用于学院运行和发展,20%补充学校事业基金。(刘晓艳 张剑)

文章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晓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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