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来想借‘家电下乡’得点实惠,因为对政策不了解,结果稀里糊涂地被商家骗了!”昨天,钱先生向本报讲述他的遭遇时,有些愤愤不平。自本报开出“家电下乡”特别维权栏目后,不少因为购买“下乡”产品而遇到麻烦的读者打来电话诉说遭遇,钱先生就是其中一个。
“下乡”空调高于最高限价出售
记者了解到,钱先生购买的这款“格力”空调按“家电下乡”政策规定,最多只要2499元,可他却花了2680元。
钱先生说,他是嵊州人,6月19日天气很热,于是他去市区中兴路上一家格力空调专卖店选购空调。
在店内,他看见一款“吉祥号”的空调上贴着“家电下乡”标识,外机上还贴着“限价2499元”。钱先生便告诉营业员自己是乡下人,想买这款空调。谁知,营业员马上问他:手续有没有办过?当钱先生说没有办过手续后,营业员又补充说,城里人买就要2680元,没有手续价格也是2680元。
因为对政策不是很了解,钱先生说:“当时我认为营业员肯定不会骗我,就这样买了下来。”
可这两天看见商报有关“家电下乡”的报道后,他越想越不对劲。
“最高限价指的是商家不能高于这个价格出售,我买的价格比限价还高,显然商家不厚道。”钱先生说,他自己对政策不清楚,可商家是操作者,应该很清楚。钱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家电下乡”限价买那台空调,还可以享受300多元的补贴,现在反而稀里糊涂地多花了近200元。
商家说因为不知情导致误会
记者昨天来到这家专卖店。店里的有关人员说,“下乡”空调目前只有一款,不过记者发现该款“下乡”机没有标价。
记者问,不是农民买,价格是多少?工作人员说价格是一样的,都是2499元,只是农民还可以享受13%的补贴。
那么,钱先生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有关人员说,因为是第一次卖“下乡机”,营业员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具体操作不是很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才错卖的。该人员说,这件事中间可能有些误会。
但谈到对钱先生的事怎么处理时,她表示老板家里有特殊情况,不方便联系,要等老板回来再说。
此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昨天,就这个情况,记者向财政部门有关人士咨询时,有关人士指出,该单位作为第一批销售网点单位之一,4月份就参加了相关“家电下乡”知识培训,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应该的。该人士表示,根据规定,相关销售网点有义务向购买家电的农民宣传解释“家电下乡”政策。目前这个情况,消费者只能退钱后重新开发票,然后才能到嵊州当地的财政部门领补贴。
对此,市商贸办有关人士表示,情况一经查实,他们将责令其进行整改。之后情况依然存在的,甚至取消销售网点资格。据了解,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销售网点未遵守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终端销售价格高于中标价格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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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
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第四十二条,销售网点出现下列第1项至第3项不良行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限期内没有改正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销售网点出现下列第4至第8项严重不良行为,或出现不良行为累计超过三次,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1.店内没有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给购买农民开具发票,未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及时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造成农民申领补贴延迟或无法申领补贴。
3.对农民的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以各种理由拖延,违反国家关于家电产品“三包”规定。
4.抽取产品标识卡,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
5.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或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
6.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农民。
7.未遵守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终端销售价格高于中标价格。
8.私自留用标识卡,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领取补贴的有关资料,录入虚假购买信息等,骗取补贴。
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销售网点由于不良行为造成购买农民的损失,由相关中标销售企业全部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