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旅 游>>旅游新闻
11家旅行社打破"潜规则" 港澳游禁收年龄差别费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03  | 文章来源: 温州日报

老人、小孩、教师赴港澳旅游,要多付一笔“年龄差别费”,这条“潜规则”将被打破。温州11家国际旅行社今天共同发出承诺书,从本月15日起,我市组团的港澳游团队禁收“年龄差别费”,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加收“年龄差别费”是全国旅游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赴澳港旅游的低价团中。2005年下半年开始,香港游市场打起低价战,以港澳四晚五天为例,正规价要3000元左右,而一些低价团只要1900元左右,甚至比温州到香港的机票价格还低。为了盈利,香港地接社便把“算盘”打在游客购物上,他们与一些商场挂钩,把游客带去购物,商店根据进店人数支付给地接社“人头费”,但消费能力低的的老人小孩及教师不在其中。地接社拿不到“人头费”就要亏本,于是出现了所谓的“年龄差别费”。据透露,“年龄差别费”是代香港地接社收的,从200元至400元不等,而温州旅行社没有从中盈利。

业内人士指出,各大旅行社可能将这些“禁收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抬高港澳游整体价格。(李琳)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