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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官厅水库划船溺亡 遗孀起诉同游者未尽义务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15  发表评论>>

两男子同去官厅水库游玩,其中一人划船时溺亡,其妻子将同游者、水库管理处、附近农家乐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三方共同赔偿80余万。昨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陈女士说,去年3月29日,自己的丈夫闫先生和同事张先生在上班期间未请假去游玩。他们到了官厅水库,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皮划艇、船桨,在水库内划行。后因风大浪急,皮划艇被掀翻,二人落入水中。因穿着仅有的一身救生衣,张先生安然无恙,但丈夫被救上岸后已停止呼吸。

陈女士认为,同游的张先生将仅有的救生衣穿上,没有提醒要求自己的丈夫也穿,因此未尽到对同伴的安全防范义务;同时,事后张先生没有积极打捞,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官厅水库管理者和附近的农家乐经营者,没有在水库设旅游安全标识,疏于管理才造成丈夫身亡。因此三方应承担共同赔偿义务。

对此,官厅水库管理处表示,自己只负责水库的水管理,不负责旅游管理。农家乐的经营者刘先生称,闫先生属于“野游”,并未在自己的农家乐消费,也不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游玩,双方不构成合同关系,其死亡与农家乐无关。其同游者张先生则拒绝了采访,称“法律自有公断”。

朝阳法院表示,近期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刘杰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 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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