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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闻: ·新《北京市一日游合同》 安排购物付200%违约金 ·日本暖春之旅线路出炉 首次打出全程无自费口号 ·北京赴台游报价9980元 第一站为台湾故宫博物馆 ·赴台游客持通行证签注 旅行社至少五万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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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京市一日游合同》 安排购物付200%违约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02  发表评论>>

7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一日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合同》明确规定,旅行社在游览行程中安排的购物活动不得超过一次,并且不得安排自费项目和医疗咨询活动,否则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200%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规定,对于解约问题,旅行社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在出发后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并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

另外,《合同》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增强了对旅行社正当利益的保障,规定旅游者在出发后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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