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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
二、项目名称:竹屿生态休闲岛
三、项目所属行业:旅游
四、建设性质:续建
五、项目背景:竹屿岛位于洞头本岛东侧6.5公里处,由大竹屿、小竹屿等岛屿组成,大竹屿岛面积 3.8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约7.0公里,该岛坡度平缓,属海岛丘陵地形,这里礁石奇特,螺贝繁多,有誉为“海上第一坪”的数万平方米天然草坪,既可山涧狩猎、烧烤野味,也可垂钓拾贝、捕虾捉蟹,集孤岛生存、休闲渔业、生态旅游为一体,形成岛上、岸边、海上立体开发的海岛特色旅游格局。
六、项目进展:建有简易服务配套设施,并已投放了人工渔礁和生态增养殖贝渔类。
七、建设内容:开发以海岛野外生存、孤岛探险、生活体验为主的休闲旅游项目。主要开发草坪休闲区、生态增养殖区、垂钓捡螺区、野营区、仿古渔村区、篝火烧烤区和入岛服务处。容积率<0.01;建筑密度<1.0%;绿地率>75%;建筑限高<10米。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两个原则:一是除入岛服务处、仿古渔村外,原则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二是开发经营者要制定长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八、财务评价:项目投资总额约1500万元;引资额协商。
九、合作方式:
项目采取独资或合营方式,市场化运作管理。项目投资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一定旅游开发经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投资方在三年内完成投资总额,但第一年投资不少于总投资额的50%。项目签约后,由投资方设计建设方案,政府衔接审定,再开发建设。
十、项目方可提供的合作条件:
1、享受县重点工程和旅游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
2、建设用地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30年使用期。
3、项目自正式营业起,前二年按企业上缴所得税实际入库额地方留成部分的同等额度给予奖励,后三年按50%给予奖励。
4、协助投资者做好该建设项目区外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5、除上述合作条件外,视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优惠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联 系 人:叶锦丽
电 话:0577-63385739
传 真:0577-63385746
邮 编:325700
通讯地址:洞头县北岙镇新城区旅游大厦
电子信箱:dtlyj88@126.com
网 址:http://www.dt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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