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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院刘德谦:关于“中国旅游日”的建议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1-06  发表评论>>

 

关于“中国旅游日”日期的考虑

那么,“中国旅游日”应该确定在哪一天呢?有关资料显示,“世界旅游日”的9月27日的由来,是基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它的纪念意义,一是这天与人类旅游活动的关系。即9月27日这天,既是1970年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在其特别代表大会上通过成立世界旅游组织章程的日子,同时,这一天又大约是北半球旅游高峰开始淡出和南半球旅游高峰开始凸显的日子。如果也考虑与之近似的因素,我觉得浙江同志建议的“5月19日”还是十分可取的。

“5月19日”,是一个关于我国著名旅游家徐霞客出游的纪念日。因为,在《徐霞客游记》的开篇,就记载着“癸丑之三月晦,自宁海出西门,云散日朗,人意山光,俱有喜态”。这里的“癸丑”是明万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这年的阴历“三月晦”是公历的5月19日。游记记载的,就是在“俱有喜态”的这天徐霞客从浙江的宁海开始了他的征程。徐霞客在我国文化史和旅游史中的地位,几乎是人所共知的。他的《徐霞客游记》在我国文化典籍和游记中的价值,也是其他同类典籍难以比拟的。现知我国最早的游记著作,应该是西晋咸宁太康年间在汲郡出土的竹书《周王游行记》(今存残本称《穆天子传》),而且周穆王的西游,还有许多古代典籍可以印证,因此说周穆王是我国远古典籍中多有记载的著名旅行家,一点也不过分。当然我们也不妨以他出行的第一天作为节日来考虑,但是现今残存的《穆天子传》已经查不出他最早出发的日期了。秦皇、汉武,也是公元前我国十分突出的“旅行家”,古史中也有不少对他们巡狩活动的夸赞,但是,如果把他们的活动作为新时代人民节日的渊源,怕也经不起太多的推敲。其后的张骞、郑和等人,其足迹自然更远,可惜的,是他们的出使身份与出行的方向也还略显单一。法显、玄奘、鉴真远行对国际文化交流的贡献,是举世皆知的,当然我们也不妨把他们的活动考虑为节日设置的由来。

但是,如果把“中国旅游日”的设置与中国百姓的旅游活动联系起来,相形之下,徐霞客出行的“三月晦”,也就显得更合适一些。因为,对于地处北半球中纬度的中国多数百姓而言,阴历三月下旬正是春深似海相约出行的好时机。游记中徐霞客的这次远游,为什么要选在暮春“三月”,书中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如果将它与中国经籍《论语》、《诗经》等的描述结合起来思考,或者徐霞客的选择也还有深藏在他头脑中的中国文化的渊源。《论语o先进》记述的孔子最欣赏的“春游”,是“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时间自当是暮春三月无疑;而在反映上古春游的《诗经o溱洧》中,诗中描写的溱水洧水进入丰水期,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时候,也正好是暮春。如把徐霞客出行的“三月晦”(阴历三月的最后一天)对应为当年的公历(也就是折换成现在我国通用的公历),5月19日这个日子及其前后,也仍然是适合当今中国百姓出游的好季节。假如以《诗经o溱洧》中的“芍药”为标志,在中原地区,芍药的花期比牡丹略后,如果从物候学的观点来考察,最佳的花期也是公历5月的中下旬。

“中国旅游日”的活动内容与意义

但是,笔者觉得,就像“世界旅游日”是节日而非假日一样,“中国旅游日”也应该定位于节日而非假日。

首先它应该是面向中国民众普及旅游知识的日子,就像世界旅游组织每年“世界旅游日”的主题口号一样,我们也应该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出每年的宣传教育主题(如果来得及的话,2009年“中国旅游日”的主题就不妨考虑为——“发展旅游:丰富居民生活,拉动内需”),以进一步阐明旅游对我们国家的作用和意义,加深各地居民、各个行业、各领域的研究者,以及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对旅游的理解和认识。

同时,有关旅游的相关行业更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以自我教育为中心,进一步拉近自己与服务对象的距离、与消费者的利益,改进工作,以之作为一年一度的自我提升与鞭策;应该让旅游工作者从节日和节日的的活动中亲身感受到自己肩上的重任和自己职业的光荣。

当然,这个节日还将为旅游者带来更多的欢乐。在节日期间或节日前后的周末周日,也不妨借鉴世界旅游组织在世界各地举办庆祝活动的办法,创造条件举行一些区域性的文化文娱活动。一些景区景点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推出降价或免费接待等等的优惠,各级学校也可以面向社会普及中国地理知识和中国旅游史、交通史、国际交流史……也应该相信,各地方政府和相关方面,一定能够把节日活动办得积极活泼,丰富多彩。总之,“中国旅游日”应该是一个既有利于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让旅游者享受到节日的欢愉,又可以让人们了解中国旅游文化传统、得到教益的日子。

今天的旅游业,早己突破了人们过去的旧认识,它的日新月异正在使它成为跨越许多领域的产业集群。在我国新修订不久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虽然只有“旅行社业”才以旅游旅行的名目出现在“L”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第“74”大类的“商务服务业”下的第“748”中类里,但是在人们熟知的旅游供给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却跨入了许许多多的相关行业——“食、住”是划分在“住宿和餐饮业”(I门类)的,“行”是划分在“交通运输业”(F门类)的,“游”主要划分在“公共设施管理业”(N门类),“购”划分在“批发和零售业”(H门类),“娱”划分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门类)……而乡村旅游和工业旅游的开展,又将旅游活动涉及的经济门类扩展到了A、B、C、D、E诸多产业。很显然,满足居民需要的旅游供给更需要这个产业集群中各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小类的协同努力。“中国旅游日”的设立,正是一个在意识和理念上进行产业协调整合的好机会。可以相信,通过“中国旅游日”的设立和进一步的安排,定会使国民经济的更多门类认识到自己在我国旅游供给中的地位,从而在满足居民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国际友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作者刘德谦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

文章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锦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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