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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旅游部门:消费券不得兑现金 不得买卖交易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2-22  发表评论>>

南京旅游部门:消费券不得兑现金 不得买卖交易

南京万元乡村旅游消费券开始发放后,出现了一些网上转让和收购旅游消费券的现象。南京市旅游局纪委书记金承云告诉记者,“市政府对乡村旅游消费券的使用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不得兑换现金,不得买卖交易。”

金承云说,乡村旅游消费券是有价抵用券,只能在指定消费点由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实名消费。如果发现交易、买卖乡村旅游消费券,或者发现恶意收购、或者向指定消费地点直接兑现,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前来领券的市民,所持户口簿并非自己的。一问才知道,有的是中奖家庭的全家人都搬到了外地,委托南京亲友前来领取;有的是子女户口被摇中了,因为上班没时间,就委托父母前来领取。对于这种“代领”的情况,主管部门表示将尽快研究拿出解决办法。

这两天,有少数被摇中了四月、五月份消费券的居民也到社区领券。旅游部门人士再次提醒市民,万元的乡村旅游消费券虽然一次性摇出了发放对象,但是分月发放,目前发放的还只是月份的消费券,其他月份的目前暂不发放。

文章来源: 龙虎网 责任编辑: 策马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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