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名】: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The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ia)。
【面 积】94,5087平方公里,其中桑给巴尔2657平方公里。
【人口】3700万,其中桑给巴尔近100万(2004年估计) 。分属126个民族,人口超过100万的有苏库马、尼亚姆维奇、查加、赫赫、马康迪和哈亚族。另有一些阿拉伯人、印巴人和欧洲人后裔。斯瓦希里语为国语,与英语同为官方通用语。坦噶尼喀(大陆)居民中35%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45%信奉伊斯兰教,其余信奉原始拜物教;桑给巴尔99%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
【首都】达累斯萨拉姆(Dares Salaam),人口250万(2002年),年平均气温25.8℃。新首都多多马(Dodoma)尚在建设中,人口170万(2002年)。
【国家元首】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总统贾卡亚·姆里绍·基奎特(Jakaya Mrisho Kikwete),2005年12月18日当选。
【重要节日】坦桑尼亚国庆日,又称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日:4月26日。
【简 况】位于非洲东部、赤道以南。北与肯尼亚和乌干达交界,南与赞比亚、马拉维、莫桑比克接壤,西与卢旺达、布隆迪和刚果(金)为邻,东濒印度洋。大陆海岸线长840公里。东部沿海地区和内陆部分低地属热带草原气候,西部内陆高原属热带山地气候。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21~25℃。桑给巴尔的20多个岛屿属热带海洋性气候,终年湿热,年平均气温26℃。
是古人类发源地之一。公元前即同阿拉伯、波斯和印度等地有贸易往来。7~8世纪,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大批迁入。阿拉伯人于10世纪末建立过伊斯兰王国。1886年坦噶尼喀内陆被划归德国势力范围,1917年11月英军占领坦全境,1920年坦成为英国“委任统治地”,194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坦改为英“托管地”,1961年5月1日坦取得内部自治,同年12月9日宣告独立,一年后成立坦噶尼喀共和国。桑给巴尔于1890年沦为英国“保护地”,1963年6月24日获得自治,同年12月10日宣告独立,成为苏丹王统治的君主立宪国家。1964年1月12日,桑人民推翻苏丹王统治,成立桑给巴尔人民共和国。1964年4月26日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组成联合共和国,同年10月29日改国名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朱利叶斯·坎巴拉吉·尼雷尔任开国总统,后两度连任,直至1985年主动辞职。姆维尼同年10月27日当选坦桑第四届总统,1990年连任。1995年10月坦桑举行首次多党选举,姆卡帕当选联合共和国总统,萨勒明以微弱优势连任桑给巴尔总统。2000年10月,姆卡帕蝉联联合共和国总统,革命党候选人卡鲁姆当选桑给巴尔总统。2005年12月,基奎特当选联合共和国总统,卡鲁姆再次当选桑给巴尔总统。
【政 治】曾长期由革命党一党执政,政局稳定。1995年10月举行首次多党大选,反对党公民联合阵线(CUF)指责革命党在大选中舞弊,不承认桑给巴尔萨勒明政府。1996年6月革命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姆卡帕当选党主席,实现党政一元化领导。1999年10月,坦桑“国父”、前总统尼雷尔去世,姆在高举尼倡导的联合、团结旗帜的同时,大力加强执政党和政权建设,坦桑政局继续保持稳定。2000年10月,革命党在第二次多党选举中以绝对优势胜出。但反对党公民联合阵线仍不承认桑岛大选结果,并号召其支持者于2001年1月27日在桑部分地区举行抗议活动,引发大规模流血冲突。姆卡帕政府采取坚决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与反对党对话,推动朝野两党签署和解协议,维护了社会稳定。2002年10月,姆蝉联革命党主席。2005年12月,原外长基奎特在第三次多党选举中当选总统,坦革命党顺利完成领导人新老交替。姆卡帕将续任党主席至2007年。革命党在同期举行的议会选举中赢得232个选区席位中的206席,占88%。目前,坦桑政局基本稳定。
【坦、桑联合问题】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于1964年组成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此后联合问题时有起伏。1992年12月桑给巴尔政府擅自加入伊斯兰会议组织,遭联合政府强烈反对,于1993年被迫退出,但坦、桑联合之争并未平息。1996年以后,桑反对党加紧反对联合的行动。在联合政府的坚决支持下,桑政府采取强硬措施,利用专政工具压制反对党活动,坚决维护联合体制。2000年10月,卡鲁姆当选桑总统后,多次表示维护国家联合的立场,进一步打击了桑岛分裂势力。2001年以来,坦桑政府继续努力巩固统一局面,维护联合政体,争取温和力量,打击桑岛分裂势力。在预算资金分配及其它事关桑岛切身利益问题上给予照顾,桑岛与大陆关系较前融洽。
【宪法】1977年4月制定联合共和国宪法,后经14次修改。联合共和国分设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地方政府。1992年第8次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坦桑尼亚是多党民主国家,奉行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政策。1994年第11次宪法修正案规定,联合共和国政府设总统和1名副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民直选产生,获简单多数者当选,任期5年,可连任两届。总统与副总统必须来自同一政党,并分别来自大陆与桑给巴尔,副总统不能由桑总统或联合共和国总理兼任,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任命总理,由总理主持联合政府日常事务。2000年第13次宪法修正案重新界定了坦桑的政治体制,确认原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等原则代表民主、自立、人权、自由、平等、友爱、团结。
桑给巴尔革命政府宪法于1979年制定,后经3次修改。根据桑现行宪法,桑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一部分,桑总统为桑革命政府首脑。桑选举与联合共和国总统大选同时举行,桑总统候选人由桑岛各政党提名,经桑岛全体选民直选,获1/2以上选票者当选,任期5年,可连任两届。总统任命桑政府部长和副部长,由首席部长主持政府日常事务。桑革命政府由20人组成,有权处理除外交、国防、警务、税收、银行、货币、外汇、航空、港口和邮电等22项联合事务以外的桑事务。
【议会】一院制,称国民议会,是联合共和国最高立法机构。议会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进行,每5年举行一次。总统有权任命15名议员。本届议会是独立后的第九届议会,2005年12月选出,法定议席323个,实际席位319个。其中革命党277席,公民联合阵线29席,民主发展党11席,劳动党1席,联合民主党1席。议长塞缪尔·约翰·西塔(Samuel John Sitta)。
桑给巴尔人民代表会议为桑立法机构,拥有联合事务以外的桑事务立法权。本届代表会议于2005年11月选出,法定代表81人。其中革命党39人,公民联合阵线25人。议长潘杜·阿迈尔·基菲乔(Pandu Ameir Kificho)。
【政府】 设有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地方政府。联合政府实行总统制,内阁由总统、副总统、总理、桑给巴尔总统和各部部长组成。本届联合政府于2006年1月6日组成,主要成员有:总统贾卡亚·姆里绍·基奎特(Jakaya Mrisho Kikwete)、副总统阿里·穆罕默德·谢因(Ali Mohamed Shein)、总理爱德华·恩戈亚·洛瓦萨(Edward Ngoya Lowassa)、外交和国际合作部长阿莎-罗丝·米吉罗(Asha-Rose Migiro)、财政部长扎基阿·梅格吉(Zakia Meghji)、工贸部长纳齐尔·卡拉玛吉(Nazir Karamagi)、国防与国民服务部部长朱马·卡普亚教授(Prof. Juma Kapuya)等。
本届桑给巴尔政府于2005年11月组成,主要成员有:总统阿马尼·阿贝德·卡鲁姆(Amani Abeid Karume),首席部长沙姆西·纳霍扎(Shamsi Nahodha)。
【行政区划】 共有26省,114县。其中大陆21省,桑给巴尔5省。
【司法机构】 设有宪法特别法院、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地方法院以及检察院、司法人员委员会和常设调查委员会。桑给巴尔岛和奔巴岛各设一伊斯兰教法庭,处理违反伊斯兰教义案件。大法官伯纳巴斯·萨马塔(Barnabas Samatta),总检察长约翰逊·波罗·姆万尼卡(Johnson Paulo Mwanyika)。
桑给巴尔独立行使司法权,但上诉案件由联合共和国上诉法院审理。桑大法官哈米德·马哈姆德·哈米德(Hamid Mahamoud Hamid),总检察长伊迪·潘杜·哈桑(Iddi Pandu Has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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