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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1日上午10时,国家林业局在216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介绍中国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对该发布会进行了现场直播。
副司长王伟介绍说,我们对国家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控制主要是根据猎场现有的资源数量来进行的,实际上每年按照总体的数量来看,大约在万分之二点七,但是理论数据可达到15%,就是每年的增长量是100头要消掉15头。国际上及我们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保护名录是动态变化的,我们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号颁布以后都没有调整,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名录要调整,从一级降到二级,这样更有利于利用。所以,国际上包括濒危野生动物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每年都有变化,我们国家的附录也应该动态变化。像羚牛,每年人大、政协的提案都提出,区域性数量太大了,由于过度饱和,对人身造成攻击,经常有人被羚牛顶死,所以一直要求把羚牛降为二级保护动物,因为这部法律是1988年颁布的,已经20年了,名录没有调整。所以,野生动物名录是在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谈到为什么不把一级野生动物降为二级,成为狩猎的对象时,他说,这个话说来很长,有一些需要协调的问题,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确定有两个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林业是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农业管水生的,林业管陆生的,如果要想修整名录,必须要两个部门达成一致,才能报到国务院。由于两个部门的一些专家的意见,哪些名录应该上去,哪些名录不该上去,专家还有个讨论的过程,但是我们感觉到应该调整,而且我们也提出来在专家的层面,由专家共同地研究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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