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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一告到底 “他伤害了我们所有人”
中国网 | 时间: 2006-12-08  | 文章来源: 解放网-新闻晨报

北京时间昨天凌晨,在《无极》柏林首映发布会前后,陈凯歌再次就状告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事坚定立场,表示要对作者胡戈一告到底,并质疑胡戈其人的道德。

而胡戈方面则明显在陈导的“气焰”威逼下有些气馁,称被起诉对他的心情影响很大,目前已停止了一切网络恶搞短片的创作。原本,他还要制作“馒头”的续集,调侃张艺谋的《英雄》,现在他被吓怕了。

陈凯歌

他伤害了《无极》所有演职人员

陈凯歌在柏林接受记者采访时继续强调了他对网络短片“馒头血案”的愤怒。

陈凯歌:这已经超出了正常发表评论和意见的范围,这不仅是伤害了我,还伤害了所有为《无极》付出过心血的人。所以我不得不站出来。

记者:您希望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陈凯歌:我无法预料,我们在春节前已经开始取证,目前取证已经结束,但还未进入实质性法律程序,一切要依法行事,看最后怎么判决。

记者:陈导您跟网上这样的一个人较真儿,会不会有损您的威望?一般大家对网上的这些东西都是抱着比较宽容的态度。

陈凯歌:我辛辛苦苦拍的电影被人剪成这样,要是你,你觉得感受如何?而且我觉得他这种行为已经触及道德底线了。我并不认识他,我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

记者:我们采访过他,他说只是开玩笑,真不是出于恶意,他很尊重您。您是不是太较真儿了呢?

陈凯歌:开玩笑也开得太过了吧,传播范围那么大。有这样开玩笑的吗?我并没有跟他较真儿,我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有不同的渠道去处理的。我并不较真,我的心态很平和,我只是希望他能够意识到他这样做是不对的。而且,严格的讲,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这不是一个个人意气问题。

同时也希望大家明白一件事情,大家都是人,并不能说因为我是陈凯歌,就丧失了人的一切属性。陈凯歌就应该永远是一个面对任何事情都不动声色的人。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因为唯有保持你的真性情,才可能做好你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也是一样的。我也有我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我自己在情绪上的判断,我觉得这是人的本能而已。

■电影界人士观点

陈凯歌应平静对待“网络恶搞”

曾志伟:卖座才会有人来搞笑

记者拨通了曾志伟的内地手机,他十分友好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陈凯歌为胡戈恶搞之事怒发冲冠的事情,他不以为然地说:“这是些无所谓的事情。香港很多戏都被改编成各种搞笑的版本,这已经司空见惯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电影有了知名度才有人愿意改编,不卖座的电影还没有人搭理呢,应该高兴才对。而且网络是一个可以让任何人发表意见的地方,在网上改编电影,很过瘾,很好玩,很有娱乐性。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创作更多的好作品出来。《无间道》和《江湖》当年在香港就十分火爆,它们也出现了许多搞笑版本。”

陈凯歌创作的《无极》如今已没有卖点,早些时候不告,现在又要声讨胡戈,因此,许多人猜测陈凯歌在借此事炒作。对此,曾志伟说:“不会吧。那么大的导演怎么会用这件小事炒作呢?大家不要有太多的想法啦!”

陆川:陈凯歌不聪明

陆川认为陈凯歌这次发火十分不聪明,不可思议。他说:“如今中国文艺界的批评现状本来就不健康,对电影的过度宣传已经越来越常见,在利益的驱动下,民众反应与电影评论越来越脱节。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去起诉一个弱势民众,不太合适。”

那是不是陈凯歌在炒作呢?陆川说:“对他的动机我不好猜测。但是,不管动机如何,都是一种不聪明的做法。这都是什么时代了,压制别人的评论,肯定会被骂死的。哪个导演是不能被批评的呢?这种意识太旧了,他应该很坦然、平静地对待这件事情。”

对于官司的结果,陆川表示:“陈凯歌打官司也未必赢,因为胡戈没有做任何盈利的事情。陈凯歌说自己因此名誉受损,可是名誉受损很难估价。如果一部作品没有质量,被人批评是很正常的,就算一部作品有质量,被人批评也未必是诬陷。”

胡戈

再不敢做搞笑短片了

在网上迅速窜红的调侃《无极》的短片“馒头血案”长达20分钟,其创意、制作、配音全部由胡戈一人完成。在各网上论坛和社区,网友们对它“好评如潮”。“馒头”窜红后,胡戈一直觉得这只是件好玩的事情,并无恶意。春节期间他又制作推出了调侃周星驰和《黑客帝国》的《春运帝国》,短片的内容和质量再次得到网友称赞。之前胡戈还表示要制作“馒头”续集,调侃张艺谋的《英雄》:让梁朝伟变成老板,章子怡变成他的“小秘”。记者问他这部作品何时推出?胡戈说:“以前是想做的,一直在拖着还没开始,但这件事之后,我不敢再做这样的短片了,《英雄》也不调侃了。以后我要专注于原创题材。”

据悉,陈凯歌方面状告胡戈只是侵犯著作权一项,并未告他侵犯名誉权。而在著作权中包括了改编权,他们认为胡戈主要是侵犯了改编权,对《无极》进行了篡改。

■律师观点

上海市杰豪律师事务所杨永涛律师(擅长知识产权官司)《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一个新的作品形式,在《著作权法》中找不到合适的条款,称其是对《无极》的改编或抄袭都不够正确。法律上的改编是保持原作品的全部元素,包括人物、人物关系、故事情节以及故事的时间背景和社会背景,再用一个新的表达方式表现。改编权是著作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至于抄袭,一般是抄袭者将他人作品的一部分引用在自己作品中,但“馒头血案”只是引用《无极》中的部分画面,且说的也等于是另一码事。另外,“馒头血案”的创作动机是搞笑和娱乐,没有实质性的经济目的,虽然有些不恰当,但诉诸侵权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我认为应对其持宽容态度,陈凯歌未必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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