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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孙琬钟在今天中国入世五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入世以后世贸组织对我国法律制度改革和法制进程的推动具有更深远的意义。中国不能只当履行义务的模范生和规则的执行者,还要积极参与司法。
孙琬钟说,经过先是复关,后是入世的长达15年的艰苦谈判,中国终于在2001年12月1日迈入了世贸组织。入世开启了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进程,入世5年来,中国政府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要求,从容地应对各种挑战,积极参与了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也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使中国经济持续发展。中国入世5年来,在经济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这不仅仅是入世的原因,也是因为中国在八十年代开始改革开放,经济不断发展。我们在看到经济上取得巨大成就的时候,还应该看到入世以后中国企业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法律意识的体现。还特别要看到入世以后世贸组织对我国法律制度改革和法制进程的推动,这个是更具有深远意义的。
孙琬钟指出,中国的立法机关特别注意到了市场主体权益的维护和对行政机关权力的制约,重于程序的规范,WTO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理念,为许多人所认知,透明度的WTO的原则也成为了中国普遍适用的指导思想,这些无疑会大大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的进程,虽然这个进程将是缓慢的。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方式的转变,包括入世以后中国对建国之前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和行政审批的清理,这在很大程度上既使中国的管理措施和WTO的要求一致,也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政府对法律制度改革的进程。虽然这个进程只是一种初始阶段,但它也只能向前,不能停顿。当然,我们在看到入世给中国带来的许多成绩的时候,也要看到世界市场给国内各个行业带来的压力,贸易的争端和摩擦,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在境外投资准入等等方面。中国在履行义务的时候,研究如何充分行使各个成员的权利,达到WTO协议里所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这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如何充分利用已有的条款,使国内的法律权利更为法律化,也是我们更应该考虑的。
孙琬钟说,中国不能只当履行义务的模范生和规则的执行者,还要积极参与司法。世贸组织存在的时间、关贸总协定,许多规则都是别人制定的,中国现在也要积极参与其中,还要充分地研究、完善我们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制度。我们也应当研究如何应对,从法律的角度讲,也应该研究国内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防止争端的权利上如何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援助。世贸组织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法律组织,涉及到多个法律,虽然我们原来进行了认真、广泛的研究,但是也应该说我们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孙琬钟强调,5年前我们入世的时候,总有人喊狼来了,我们怎么办?其实那个时候狼才走到大门口,或者只是开启一个小的门缝,现在过渡期结束了,狼真的来了。狼来了,未必是坏事,问题是我们如何应对,我们如何与狼共舞,我想这是我们这次大会所要关注的事情。召开这样一个座谈会,需要解决这个问题。我相信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企业家发表的真知灼见,一定会对我们今后如何博弈,对世贸组织法的研究发挥巨大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2006年12月10日,中国入世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大学正大国际交流中心举办,主题为“入世五周年:回顾与展望”。座谈会是由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人民大学主办,中国网对座谈会进行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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