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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介绍2006年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以及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对此进行了现场直播。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中央救灾补助标准,按民政部门职能,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紧急转移人口应急安置补助标准,按照每人150元确定;二是民房倒房重建补助标准,按照每间600元确定;三是冬令春荒期间灾民基本生活保障,按一斤基本口粮测算,中央补助标准是每斤7毛钱。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进一步解释说,这些标准是去年年初民政部和财政部在以往救灾补助标准基础上,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研究提高依据以后确定的。对于受灾群众而言,这并不构成他全部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这是中央级的补助,还要会合地方各级政府的补助,共同构成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
李立国说,由于我们的救灾工作体制包含着分级管理,所以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扩大了对受灾群众的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像有的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就增加了对死亡人口的抚恤补助和遭受旱灾的饮水补助。救灾补助范围和标准是相对变化的,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而逐步有所扩大和提高。(刘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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