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快讯
广州:一网站侵权经营网络游戏 负责人被判刑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23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电(记者肖文峰)一家经营石材加工工具的企业IT部负责人张某,联合公司股东施某、员工高某,通过建立名为“奇缘在线”的网站私自架设“热血传奇”网络游戏服务器,供网民游戏,并以售卖游戏中的虚拟装备方式牟利。在两年左右的时间里,他们以1万元的成本启动,通过侵权经营非法获利高达170余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底,被告人张某在任广州市三口贸易有限公司IT部负责人期间,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某及被告人公司股东施某商议后,未经“热血传奇”游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授权的网络游戏软件运营商的授权,以许某和施某提供的人民币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利用租赁的15台服务器和私设“热血传奇”游戏服务器所需的软件,通过建立“奇缘在线”网站私自架设“热血传奇”网络游戏服务器,供网民游戏,并以售卖游戏中的虚拟装备方式牟利。

“奇缘在线”网站的日常工作由被告人张某全面负责,从开通时至2005年12月,“奇缘在线”网站私设服务器的违法所得共为1748169.6元,其中被告人张某共分得近64万元,被告人施某共分得约59万元。2005年12月14日,公安机关将本案的三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热血传奇”游戏软件简称为“Mir2”游戏软件,俗称“传奇2”,其著作权人为韩国We Made Entertainment CO,.Ltd和Actoz Soft CO.,Ltd两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著作权人授权享有该游戏软件至2008年9月28日为止的独家特许经营权,经中国文化部批准进口该网络游戏产品,并通过互联网经营该游戏产品。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高某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被免予刑事处罚。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