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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教育部近日出台的特殊教育改革标准和以前的特殊教育改革标准有何区别,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27日召开的教育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我国特殊教育包括聋哑学生教育和弱智学生教育。1993年教育部曾下发了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和全日制哑校课程计划,1987年教育部下发过弱智学校课程计划。这三个计划在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显然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教学要求,尤其是实行了新的初中课程标准以后。
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几年教育部在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教育课程改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难度则更大一些,它既要和初中教育、义务教育的课程改革相衔接,同时又要充分考虑聋哑和弱智孩子的特点,所以有它的特殊性在里面。
2002年,教育部启动了《关于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经过几年的调研工作,在今年年初正式下发了全日制聋哑学校新的课程计划和全日制弱智学校新的课程计划。新的课程计划在很多方面吸收了课程改革的很多长处和优点,同时还充分考虑了特殊教育儿童的需要。在培养目标上,新的课程方案特别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学生潜能开发、素质教育以及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课程结构上突出了均衡性、科学性相结合,综合课程与科学课程相结合,统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通过这三个结合体现对特殊孩子的对接和新课程改革的对接。
2007年2月27日,教育部就2007年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吴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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