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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央财政统一制定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2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2月2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07年起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说,到2009年,中央财政要统一制定一个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小学生平均是300元、初中生平均是500元。

    赵路说,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比例补助一部分公用经费。目的有几个:第一就是在农村中小学免学杂费以后能够使公用经费得到更好的保障,使学校的运行得到更好的保障。目前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还有一个基本支出标准,这个基本支出标准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的是200元,有的是150元各地不一样,在改革前,公用经费支出的基本标准怎么满足的呢?是用两块经费满足的。第一块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冲抵。第二块是财政安排了一部分公用经费冲抵。比如200元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标准,学杂费抵150元,剩下50块是由财政拿。

    但是有些经济欠发达的财政过去没有分项按比例的体制,拿不出钱来,所以公用经费是零拨款。这次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标准锁定在05年秋季开学,还是200元的例子,150元冲抵公用经费的学杂费财政抵上,剩下的50元,为了使学校的公用经费的运行得到更好的保障,中央财政根据各省的不同情况安排一部分公用经费。在免学杂费以后再加一元钱,有的省可能到160元,有的省可能到了160多元。

    他说,到2009年,中央财政要统一制定一个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小学生平均是300元、初中生平均是500元。制定这个基准定额有几个效果:第一、可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大大提高。第二、能够促进区域之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均衡。第三、能够使它逐步与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拉近。通过五年改革,一步一步的使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运转更好。(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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