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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资格认定及行为需有关管理部门共同解决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3月12日,卫生部介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展及卫生部制定《处方管理办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针对近年来在校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中对存在非法行医行为的校医院和校医怎么处理的问题,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公众非常关注学生的医疗问题,卫生部有关部门积极倡导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其中就有一个很重要的保护人群——学生。应该说,设立在学校的校医院、医务室,多年来对维护学生的健康,还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点毫无疑问。”

毛群安认为,作为要为这么多学生提供初级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的机构,校医院可能会发生一些医疗纠纷并不奇怪。学校的卫生机构由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管理,如何规范从事这一块工作的医务人员的行为,包括校医的资格认定等是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校医院很重要的一个功能是给学生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这实际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院应及时诊断学生的医疗问题,对一些病情比较重的学生应及时把病人转诊到对口医院。一般来讲,校医院的条件很难达到治疗病情重的学生的条件。

毛群安举例,在冬春季节这样的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卫生部会要求校医院对学生进行全检,校医院把生病学生信息集中起来,及时上报,这样就可以避免这种传染病在学校里大面积传播。校医院很重要的一个工作是对学生的健康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让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毛群安介绍,学校公共卫生是当前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方面,据近年统计,一些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的发生率比较高,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在学校的发生率甚至占了绝大多数。卫生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会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的管理,这其中也包括对学校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吴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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