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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穹:媒体对政府信息的发布要依法进行(图)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4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 杨楠/摄)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4月24日在国新办介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华清主持发布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有记者问及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可以发挥什么样作用,张穹对此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目的是为保障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和媒体对政府信息的发布,要依法进行。

谈到今后相关法律的草案是否都能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一样向公众公开,张穹表示,条例规定了政府在公布政府信息方面的法律责任和要求。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特别是行政立法工作中,对于法规有一个征求意见的过程,按照立法法的要求,立法大概要经过三方面的过程。

他说,在制定和审查法律、法规的过程当中,不但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特定对象的意见,还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以各种形式来对重大问题进行论证。要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在执法过程当中,有经验或者有问题的地方都要进行总结,然后才能制定符合实际、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和法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和法规,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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